【问题】春灌期间的一起意外,让磴口县村民张某某与杨某某的矛盾迅速升级;因灌溉渠道水流冲垮地垄,波及相邻大棚,造成香瓜苗大面积受损,面临绝收的张某某向法院提出近2万元索赔。案件背后,反映出农村生产中常见的相邻权纠纷,以及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不足的问题。 【原因】承办法官调查发现,争议主要源于双方对责任认定缺乏清晰认识。被告杨某某未充分意识到其灌溉方式可能危及相邻安全,已触及《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危及相邻安全”的要求;原告张某某则因未及时做好证据固定,导致损失数额的计算依据存分歧。另外,当地不少群众对“打官司耗时长、成本高”存在偏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及时化解。 【对策】渡口法庭以“三步走”推进调处。首先启动“田间勘验”,法官携带测量工具到现场核查受损情况,以客观数据为调解奠定基础;随后组织三轮“板凳会”:第一轮由法官讲清相邻权对应的规定和责任边界,第二轮会同农业部门核算市场损失,第三轮结合双方实际商定分期赔付方案。最终,被告当场支付首期1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调解从法庭延伸到地头,既保障了程序规范,也更便于在熟人社会中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影响】该案带来多上效果。经济上,原告及时获赔,保障了再生产资金,大棚得以及时抢种下茬作物;社会上,50余名围观村民直观感受到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对诉讼程序的固有印象有所改变;机制上,法庭同步发放《农村灌溉安全提示卡》,并推动建立“三级联动”调解网络,将个案经验固化为常态化做法。 【前景】磴口县法院正以此案为切入点推进“无诉讼乡镇”建设,通过设立常态化巡回审判点、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编印涉农纠纷案例手册等措施,推动矛盾化解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预防”转变。数据显示,该庭2023年田间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37%,涉农案件诉前化解率达81%,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法治路径。
纠纷发生在地垄边,化解也应尽量在地头完成。把司法服务送到农时最紧、群众最急的地方——既检验办案效率——也考验基层治理能力。以更贴近生产生活的方式定分止争,用更系统的机制减少风险,才能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稳定支撑,让群众在每一次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与便利,增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