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家火锅店因为养了鲨鱼,大家吵得挺凶。执法部门说这事儿不违法。前不久,山西省太原市有家餐饮公司,在店里放了个很大的鱼缸,养了鲨鱼还有别的海洋生物。这招挺吸引顾客的,不过也有人说这是在做生意还是在虐待动物。记者去看过,这个鱼缸有十多米长,里面有两条护士鲨、两条柠檬鲨,还有石斑鱼、鳐鱼这些鱼。店里的负责人说,所有的生物都是通过正规渠道买的,有证件。他们也强调,这些动物只是拿来看看的,不是吃的。之前店里还有企鹅呢,那是租来的,现在已经还回去了。他们每天花不少钱维护这个生态系统,想让客人有特别的体验。 这个消息传开后,大家看法不一样。有的支持说,在陆地上的城市能接触到海洋生物挺好的,有科普意义也有特色。只要合法就没问题。反对的人觉得环境太有限了,可能满足不了大型动物的生存需求,甚至可能是变相虐待。这说明现在大家对动物保护意识提高了,不光是看法律怎么说,还要看合不合理。 发生纠纷后,太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马上行动起来了。他们去现场检查了一下,还找上级部门和专家咨询意见。最后确认了养的是柠檬鲨和护士鲨。他们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农业农村部的名录查了一下,发现这两种鲨鱼都不在保护名单里。 执法人员说这些鲨鱼跟普通观赏鱼差不多。按照现在的法规,是可以养的。至于国际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里收录了相关物种的情况,执法人员解释说这主要管跨境贸易的事儿。在咱们国家管水生野生动物还是得看国内的名录。所以养没列入国内名录的动物,不需要申请许可证。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分析说,如果确实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商家这么做就不违法。不过对于舆论里说的虐待动物指控他觉得现在法律这块儿在非野生动物福利保障上有空白。现行法律没明确说什么是虐待动物或者普遍禁止。所以要是纯粹只是商业观赏养殖没别的违法行为也难追究责任。 这事儿看似个案其实反映了很多深层问题:法律和社会观念有差距;商家追求特色和经济效益跟社会期待企业有责任感之间的冲突;还有监管主要靠名录来管理怎么应对非保护类动物福利问题是个挑战。 太原市这次事件执法层面已经有了明确结论但是讨论还在继续它像面镜子照出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执行依据和边界也反映出公众动物保护意识提升带来的新思考和期待法律暂时跟不上的地方社会伦理企业责任和公众监督就很重要长远看推动法律法规完善细化形成兼顾科学管理商业伦理和动物福利的共识可能是这次争议带来的宝贵启示如何在发展保护利用和尊重之间找平衡是个持续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