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升级落地:准入扩围、结算重塑与监管加码同步推进

问题:新能源占比提升带来交易与调度新挑战 近年来——甘肃新能源装机增长较快——风光等电源出力波动大、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更加突出。因此,传统以计划和中长期合同为主的交易方式,难以充分反映实时供需变化与电网约束,新能源消纳、系统调峰和价格信号传导面临新的挑战。此外,市场主体类型增加,也对准入边界、交易规则、结算精度和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部署,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甘肃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甘肃能源监管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V3.2)的通知》,对现行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此次修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框架下,结合省内现货市场运行情况,吸收市场成员意见,重点通过更清晰的准入制度、更具可操作性的交易组织、更精细的结算体系和更严格的风险约束,推动现货市场从“可运行”向“高质量运行”提升,更好支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 影响:主体扩围、交易多元、结算升级,释放更强价格与调节信号 一是市场准入更拓展,增强资源聚合与就地消纳能力。新规扩大市场成员覆盖范围,新增“就地消纳试点示范项目”类别,并系统明确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等主体参与现货市场的准入条件。其中,虚拟电厂需具备聚合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和新型储能等资源的能力,并按要求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或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为其参与市场和执行调度指令提供制度依据。绿电直连项目获得“报量报价”参与资格,可结合运行状态自主申报上下网时段,有助于提升交易灵活性和绿色电力就地消纳效率。 二是交易机制更加细分,鼓励不同主体按特性入市。规则对虚拟电厂参与方式作出更明确的安排:电源型参照集中式新能源参与,负荷型参照售电公司参与,混合型按单元分别参与。分类管理有助于降低规则适配成本,提高报价行为与资源物理特性的匹配度。与此同时,光热电站首次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日前现货市场;对上网电量全额纳入机制电量范围的情形,则暂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业内认为,该安排既为光热发挥调节价值打开通道,也兼顾机制电量安排的稳定性,有利于逐步形成更贴合不同电源技术经济特性的市场机制。 三是计量与结算体系“补短板、提精度”,降低争议、提升信任。新规对计量与结算环节进行升级,新增发电侧、用户侧、分布式光伏电量采集补全算法及异常数据判定规则,并明确计量数据异常处理的优先级,有助于提高数据完整性与可追溯性,减少结算争议。结算上,进一步统一结算模式,形成“中长期合同+阻塞电费+日前偏差+实时偏差分段结算”的框架,并优化新能源月度加权均价、月度峰平谷均价核算规则,细化跨节点交易单元结算方式,强化价格信号对发用两侧行为的引导作用,推动形成“现货反映边际成本、中长期稳定预期”的衔接格局。 四是监管与风险防控更趋完备,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规则新增市场力监测与缓解专章,建立事前报价监测、事后价格缓解的全流程机制,并优化市场干预与中止流程,明确极端情况下的干预与处置措施。同时,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持系统、电网运行等风险防控要求,意在防范异常价格、操纵报价以及系统安全风险对市场运行的冲击,提升现货市场的韧性与可持续性。 对策:多方协同落实规则,提升执行力与透明度 通知明确,市场运营机构需持续开展规则宣贯培训,规范组织交易、执行与结算,强化现货市场分析监测,及时解决运行中的矛盾与问题。电网企业要做好计量抄表与数据按时提供,确保结算质量并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各经营主体应系统学习规则,完善内部风控与合规机制,依法依规参与交易,维护市场秩序。业内人士指出,现货市场效果很大程度取决于执行细节,尤其是数据质量、信息披露时效、偏差考核与阻塞费用结算等环节,直接影响市场主体预期稳定性与参与积极性。 前景:以制度迭代推动市场成熟,为新能源消纳与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提供支撑 从全国趋势看,电力市场化改革正加快向“统一规则、统一品种、统一监管”推进。甘肃此次发布V3.2版本并明确两年有效期,反映了“边运行、边评估、边完善”的制度路径。随着虚拟电厂、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等新主体加快入市,现货价格信号有望更充分反映系统稀缺性与调节价值,促进灵活性资源配置,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与电网运行效率。下一步,如何在扩大主体参与的同时强化市场力约束、提高预测与调度协同能力、完善与绿电交易及机制电量的衔接安排,将成为推动市场走向成熟的关键着力点。

电力市场规则的迭代不仅是条款更新,也反映了能源治理方式的调整。甘肃此次以问题为导向修订规则,回应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现实需求,也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提供了参考。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如何通过市场化机制兼顾能源安全与经济效率,仍将是电力体制改革需要持续回答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