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老人酒后摔倒去世向5 老友索要34万赔偿金

话说有一位74岁的老爷子张老,是上海静安的企业家。张老在一场酒局后不慎摔倒去世,他的女儿张女士十分愤怒,把这事儿告到了法庭,向五位老友索要34万元赔偿金。这事儿还得从一个老友聚会说起,这次聚会已经持续了15年。张老那天应邀去奉贤找牌友玩,大伙儿一高兴喝了一瓶白酒。 聚会结束后张老在棋牌室门口摔了一跤,不幸因为急性硬膜下血肿没抢救过来。张女士觉得父亲死得蹊跷,觉得那几位老朋友难辞其咎,甚至列出了三条指控:没把父亲安全送回家、让父亲喝醉了不管不顾、还耽误了两小时才送医。被控诉的几位老朋友可不乐意了,他们都喊冤叫屈说那天聚会时老张其实只喝了三两酒,大伙儿还拦着不让多喝;事后是老张自己要去棋牌室打牌的,结果就是在门口绊了一脚;大伙一发现不对劲马上就打了120去叫救护车了。 法院经过一番调查把这事儿捋清楚了:张老先生确实是喝醉了才去棋牌室的;大家骑车把他送到了门口后就走了;因为不清楚张老的家在哪儿没法直接送回家;但所谓的“耽误两小时救治”纯属子虚乌有,老张7点10分摔的倒,8点15分就到了医院抢救,这路程花点时间很正常。另外有两个提前走的人——67岁的吴阿婆和没一起打牌的陈先生——因为不在现场被排除了嫌疑。 最后法院判决下来:老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不注意安全当然要负主要责任;那三位同饮者虽说有点小瑕疵——比如没完全照顾好或者没直接送到家——但确实有轻微过错。组织者赵女士承担3%的责任,另外两名陪同的各赔1%,合起来一共赔偿5%。 法律也给大伙儿提个醒:喝完酒后产生提醒、劝阻、护送的义务,组织者和同饮者都得小心行事;特别是自己的身体情况要量力而行才行。本来是一场老朋友之间的温情聚会啊!千万别因为谁疏忽大意让情谊变成了麻烦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