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联合九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打通困难群众救助绿色通道

困难群众因案致困、因病返贫、因灾陷困等问题,往往呈现突发性强、链条长、影响广的特点。

实践中,一些当事人虽在诉讼、执行或刑事案件中遭受侵害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但后续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未能及时衔接;也有部分困难群体掌握政策不足、材料准备困难,导致救助申请周期长、覆盖不充分。

如何在依法救助的基础上,把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帮扶,成为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中的现实课题。

针对上述堵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3日联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九个省级部门及社会团体发布《实施意见》,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典型案例,旨在以制度化方式推进救助协同。

该《实施意见》共20条,围绕总体要求、救助对象与范围、联动部门职责、运行机制等作出安排,突出“线索移送函”这一关键抓手: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经梳理后向相关部门推送线索,开通衔接通道,实现“一次性申请、一体化保障”的工作目标。

从原因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分属不同制度体系,前者强调依法依规、突出救急纾困,后者侧重兜底保障、分类分层施策,长期存在信息不对称、标准不衔接、部门各自运行等现实限制。

对此,《实施意见》以“多部门同向发力”破题:一方面通过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形成“多对一”的综合帮扶格局,让困难群众在司法救助之外能够同步对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就业帮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政策资源;另一方面依托陕西省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和工作会商制度,减少重复提交材料和反复跑动,力求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

机制建设的成效与紧迫性,可从救助实践数据中得到印证。

陕西法院近年来推行要素式审查模式,提升办理效率,司法救助覆盖面持续扩大。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以来陕西法院累计救助涉民生案件1154件、1795人,发放救助金4127.33万元;同时实现全省110个基层法院司法救助机构全覆盖,为线索发现、快速审查和持续跟踪提供组织保障。

民政部门方面,陕西已形成分层分类救助格局,保障119.2万低保对象和13.4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并实施临时救助29.34万人次。

妇联系统自2017年以来向2494名困难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696.6万元,下一步将依托基层组织排查线索和12338维权热线服务,拓展心理疏导、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

从影响看,制度性衔接的核心价值在于提升救助的精准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

一是提高发现能力,通过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梳理,把“被动申请”转为“主动识别”,减少困难群众因不了解政策而错失救助的情况。

二是提升保障合力,司法救助侧重解决“当下之急”,社会救助更强调“持续兜底”,联动机制有助于把一次性资金帮扶延伸为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多维支持,降低返贫致困风险。

三是促进源头治理,通过对司法救助案件的成因分析,推动相关部门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风险防控层面形成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把“个案救助”转化为“制度完善”的推动力。

在对策层面,《实施意见》强调以工作闭环确保落地见效。

其一,建立常态化业务沟通与会商机制,围绕救助对象识别、材料规范、办理时限、反馈机制等形成统一流程,避免“线索移送后无人跟进”。

其二,深化数据共享与动态监测,通过平台化手段提升比对核验效率,推动救助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办理。

其三,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等形成补充支持,增强救助体系的韧性和覆盖广度。

其四,强化宣传与服务指引,以典型案例释法说理,让基层工作人员与群众都能更清晰理解救助条件和路径。

展望未来,随着衔接机制在基层运行的逐步成熟,陕西有望在“精准识别—快速救助—持续帮扶—跟踪评估”的链条上形成更稳定的制度供给。

下一阶段的关键在于:一方面把线索移送做实做细,确保救助对象“找得到、接得住、帮得久”;另一方面把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数据规范使用统筹起来,既提高效率,也守住依法合规底线。

通过不断优化制度与流程,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释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支撑。

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陕西的创新实践不仅织密了民生保障网,更探索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让司法温度转化为民生实效,这份《实施意见》给出了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陕西方案。

其深层意义在于,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与民生保障的"第一线需求"有机衔接,真正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