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近日发布消息,经省委批准,对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于宏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人事安排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非法持有伪造证件等。其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资金、项目等谋取私利,收受巨额财物,情节严重。
国企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只有将案件查办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效,才能确保国有金融资本规范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可靠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