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境内企业做境外放款,这回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块发了个文。3月20日,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主要是想把之前本外币的境外放款政策统一起来,规范企业怎么做业务,好给实体经济还有跨境投资融资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了让想“走出去”的企业能顺利用上融资,两部门这次是按本外币一体化的思路来管的,既要考虑发展又得管安全。 这次政策改了不少地方:首先就是统一管本外币放款了,让企业办业务更顺;然后是实施宏观审慎管理,放款金额不能超过所有者权益乘以一个系数;接着是把那个调节系数从0.5提高到0.6,这就把放款额度给提上去了;最后还明确了银行和企业怎么操作、钱怎么用的规定,主要是防风险。 具体怎么算放款上限?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乘以宏观审慎系数就行。这里面算的是所有币种的余额,外币还要折算一下,折算比例是0.5。相关负责人也说了,以后会多盯着业务办理过程,让企业和银行及时报国际收支、账户还有跨境收付的数据。 《通知》主要管的是以后新增的业务,之前那些已经登记好的存量业务还能接着按老规矩办。给了个过渡期来衔接新旧业务,以后还会发问答、改指引来回应大家的问题。接下来央行和外管局会推动这个办法真正落地生效,继续发挥境外放款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