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小孩被扔塑料凳子砸到头,法院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昨天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了个醉酒伤人的案子。2023年7月,在官渡区某餐厅外面,8岁的小孩小华骑着自行车,不小心就被徐某扔的塑料凳子砸到了头。经鉴定,孩子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一级,医生给做了开颅手术,现在头上还留了疤,身心受了不小的影响。法院就认定徐某犯了寻衅滋事罪,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我把新闻看完了,觉得挺吓人的。那个徐某当时是喝醉了,和旁边的人吵了几句架,顺手就把塑料凳子扔了出去,结果刚好砸中路过的小华。当时小华才8岁啊,这得多惨。公诉机关说他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证据确凿得很。法院也认为徐某在公共场所闹事打伤人,社会影响太坏了,必须得严惩。 后来听说受害者家属和肇事方吵得很凶。对方家里人说这是“意外”,凳子是反弹回来才砸到孩子的,强调没有故意伤害的意思。但小华妈妈坚决不同意,说对方根本没认识到问题严重性,态度还很差劲,她也没接受对方的赔偿。 其实想想看,这次事件暴露出挺多问题的。公共场所的安全防护做得不够好吗?还有醉酒的人行为管理这块也得加强吧?未成年人本来就容易受伤害。 我记得之前徐某还有过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呢,这次又闯祸了。这说明啥?说明醉酒可不是免责的理由啊。大家在公共场所得注意言行举止,不能太随便。 法院判了这个案子不仅仅是为了处理一个人,也是给大家敲警钟。以后任何人要是敢伤害未成年人,法律肯定不会轻饶。 我觉得全社会都得行动起来保护孩子。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该多关注孩子们的心理状况。毕竟受伤的孩子心里的伤口可比身体上的难愈合多了。 法治社会不能容忍暴力横行啊!这次判决就是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个具体表现。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别再干这种危险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