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布旅行社行业监管禁令 六大举措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近期,旅游市场进入活跃期,游客对高品质、透明化服务的需求持续升温。

为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三亚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旅行社行业“六条禁令”,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旅游消费领域的顽疾开出更具操作性的监管“清单”,释放出从严治理低价团、强制购物等行为的明确信号。

问题:部分旅游产品以“超低价”吸引客源,随后通过增加自费项目、引导或逼迫购物、压缩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标准来“找回成本”,甚至出现行程信息不透明、合同条款不清晰、购物点停留时间被随意拉长等现象。

这类行为不仅损害游客权益,也扰乱市场价格体系,挤压诚信经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影响城市旅游形象与口碑。

原因:一是个别经营主体以短期利益为导向,利用信息不对称将风险与成本转嫁给游客,通过“先低价后加价”的方式维持盈利;二是供应链条复杂,住宿、餐饮、交通、购物等环节主体多、链条长,一些环节存在资质不全、价格不透明、监管难度较大的问题;三是行业竞争中存在“以价换量”的惯性思维,一旦形成“低价—购物返佣—服务缩水”的畸形模式,容易诱发劣币驱逐良币;四是少数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真实完整披露、服务标准刚性落实等要求执行不到位,造成纠纷多发。

影响:从消费者角度看,不合理低价与强制消费直接侵害游客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容易引发投诉纠纷,甚至带来人身与财产安全隐患;从行业角度看,虚假宣传和违规牟利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导致市场价格失真、服务品质下降;从城市治理角度看,旅游是重要窗口产业,若负面体验集中爆发,将对目的地品牌、招商引资和消费信心产生连锁影响,不利于文旅产业长期健康发展。

对策:此次“六条禁令”围绕“价格真实、合同透明、服务足额、链条合规”四个关键点提出硬约束。

其一,严禁以低于合理运营成本接团揽客,并明确合理成本应覆盖交通、住宿、餐饮、门票及导游服务等基础合规成本,堵住“拆分核心服务、隐藏费用”的操作空间。

其二,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明确不得以签订自费项目合同作为参团前提,不得以拒绝服务、强制离团等方式施压,强调游客自主选择。

其三,严禁虚假宣传,要求购物场所数量与停留时间、自费项目范围、住宿星级、餐饮标准、交通车型等信息应在合同中逐一载明,推动“口头承诺”回归“合同明示”。

其四,严禁违规牟利,强调不得安排游客进入无资质购物场所,不得与商家勾结抬价、设置陷阱,不得通过指定购物点收取返佣,亦不得擅自延长购物停留时间。

其五,严禁缩减服务,针对随意变更行程、减少景点、缩短游览时间及降低住宿餐饮交通标准等行为划定红线。

其六,严禁向不合格供应商采购产品和服务,明确不得使用非法营运车船,不得采购无证餐饮或不具备相应许可的住宿服务,从源头强化安全底线与合规要求。

前景:从治理趋势看,随着文旅消费从“到此一游”转向“品质体验”,市场对“明码标价、合同可核、服务可验”的要求将更为刚性。

此次禁令的出台,有助于推动旅行社从依赖购物返佣的粗放模式转向以产品设计、服务质量与品牌信誉取胜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下一步,政策落地效果仍取决于执行力度与协同治理:一方面,应强化对合同文本、行程安排、购物点设置、供应商资质等关键环节的常态化检查与追责;另一方面,可通过投诉数据联动、信用管理、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等手段形成闭环,促进行业回归“以游客体验为中心”的正轨。

对游客而言,制度“硬约束”越清晰,消费预期越稳定,旅游决策成本也将随之降低。

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既需要雷霆手段的专项整治,更离不开长效机制的建设。

三亚此次出台的禁令为全国旅游市场监管提供了有益借鉴。

只有当企业自觉守法经营、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消费者理性维权形成合力,"阳光旅游"才能真正照进现实。

这不仅是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更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