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春节档被盗录

电影《疯狂动物城2》上映6天,票房就冲破了20亿元大关。但就在这一片繁荣景象中,电影院里的盗摄现象也相当猖獗。观众们在一片漆黑的环境里用手机拍摄影片,这种行为极大地破坏了观影体验。针对这个问题,《新民晚报》发表了一篇文章。盗摄问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在这场风波中,邵宁是记者。这些盗摄者的行为还牵涉到法律层面。 据报道,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在春节档上映的第二天,盗版资源就出现了,相关链接超过26万条。今年2月,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发现了一个传播《哪吒之魔童闹海》的网络链接,经调查确定是在天津一家影院内被盗录的。最终盗摄者赵某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被天津市滨海区文旅局罚款1.5万元。 这部电影在二手平台上被卖得很火,价格低至0.01元甚至4元。许多商品的销量显示超过1000份甚至4000份。很多商家为了牟利将《疯狂动物城2》标注为“高清画质、可投屏”“完整时长+双盘秒发”“国语+中英双字幕”。记者用0.01元下单了一个资源链接,发现视频虽然完整配有字幕但有明显的盗摄痕迹。 除了源于利益驱动的盗版行为外,还有普通观众或博主参与其中。他们并非为了牟利,而是为了博取流量传播盗摄内容。社交媒体平台上充斥着大量这样的片段和视频。 这个问题并非今年才出现,《哪吒之魔童闹海》在春节档时就已经遇到了类似问题。几乎每部热映影片都面临着被人肆无忌惮拍摄和传播的风险。 这种乱象背后是一条完整的盗版产业链。前端是枪手利用微型设备盗录影片资源;中端是技术团伙搭建网站或App进行分销;末端则是网店通过U盘或社交平台扩散这些资源。 在这个过程中视频平台难辞其咎。很多平台的内容审核机制存在漏洞对盗摄内容视而不见。 法律层面上盗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这个问题的整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奏效。观众们也应该从自身做起主动制止身边的人进行盗摄行为。 为了维护电影产业发展和创意产业发展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版权守护者就像银幕上的朱迪和尼克一样勇敢向前共同守护这个行业免受侵害。 最后邵宁建议有关部门从网络线索入手顺藤摸瓜对违法人员依法惩处情节严重者还可入刑网络平台应当建立更主动的侵权内容过滤系统不能任由算法推荐侵权内容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未履行审核义务、为盗版提供传播便利的平台处以罚款、暂停相关业务、关闭网站等处罚只有当每个观众都成为版权的自觉守护者电影艺术才能摆脱阴影释放光彩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