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一直是工程建设的廉政风险重点。资金规模大、参与方众多、流程环节长,导致围标串标、评审不公、利益输送等问题具有隐蔽性和链条化特征。如何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把监督从"事后查处"前移到"事前预警、事中纠偏",成为工程建设领域治理的现实课题。
科技赋能为反腐败斗争开辟了新路径,但技术手段的运用必须与制度建设、监督机制紧密结合。只有形成"技术+制度+监督"的全方位反腐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浙江的实践为全国提供了有益借鉴,也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创新与坚持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