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吴某买了一辆新车去挂牌,刚开一个月车仪表盘就报警了,他立刻把车拖到4S店去维修。虽然4S店承诺把发动机换了,还说和原车一样好用,可吴某还是觉得心里没底,不肯拿合格证。结果双方就这么僵持不下。最后吴某一怒之下,把4S店给告上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要求换新车,还要退回保险费和购车税,总共要赔7万多元。4S店在法庭上辩解,说不能证明这是车子本身的毛病。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买车六个月内有瑕疵,举证责任在4S店一边。既然新发动机拿不出合格证,车又是主要部件坏了,那吴某要求换车就合情合理了。因为4S店违约,买车税和保险费的损失也得赔,这部分钱算下来有1万多元。后来4S店又上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最后结果还是没变,法官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请求。这次维权让吴某终于把自己的“新车”开回家了,拿到了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