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头包子案,这是一起发生在广州的食品安全纠纷。这次,丁某在广州某街口买了两个包子,一个花费4.5元,他才咬了两口就发现馅里有个烟头。这个让人恶心又窝火的事情让丁某很气愤。他把包子店告上了广州法院,索赔2万元,其中1万元是因为吓着他的精神损失费。 但最终,广州法院只判决赔偿丁某1000元。这是因为证据确凿,商家没法抵赖。丁某提交的购物小票、现场照片还有食药监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互印证,证明了包子馅里确实混入了烟头。而且,店铺经营者刘某也亲口承认当天确实售出了这个批次的包子。 不过,精神损害费却被驳回了。法官认为,“恶心”并不等同于“严重精神损害”。丁某没有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也没证明自己的身心状况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精神痛苦程度。所以,法院不支持他索要1万元精神抚慰金。此外,他要求的9000元维权误工费也被驳回了。 广州中院还发布了一份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到假货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平台或保税仓主张退货、赔偿。如果平台不给处理,消费者可以向平台所在地或商品仓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给大家几点实用建议:第一是留好票据;第二是及时投诉;第三是合理主张权益。这个案例再次划出红线:食品安全无小事,商家一旦失守底线就要为每起侵权行为埋单。而消费者在理性维权时也要把证据和法律依据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