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始终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
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较同期下降近一成,这一积极变化背后,是我国司法机关持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的实践成果。
从案件特点看,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类型集中化趋势。
“拉车门”盗窃、电信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手段成为治理难点。
对此,检察机关通过专题调研厘清犯罪成因,并针对恶性案件与轻微案件实施分类处置:对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3.2万名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对5万余人提起公诉;而对1.4万名初犯、偶犯且情节较轻者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体现司法政策的精准区分。
值得关注的是,家庭监护失职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2.6万份“督促监护令”,以司法干预倒逼家庭教育责任落实。
同时,全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的推进,以及社会观护体系的完善,为罪错未成年人构建起“司法惩戒—社会帮教—家庭矫正”的三维治理框架。
这种治理模式的转型,源自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律的深刻认知。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负责人指出,单纯的惩罚或放任均非治本之策,必须建立惩教结合的长效机制。
数据显示,经过帮教的未成年人再犯罪率同比下降12%,印证了综合治理路径的有效性。
展望未来,随着《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等制度文件的出台,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更加注重社会力量的协同参与。
专家建议,下一步需强化校园普法教育与社区预防机制建设,从源头减少犯罪诱因。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是一项需要耐心与系统思维的长期工程。
数据下降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把握规律、前移关口、做实帮教,让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相统一。
只有持续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学校与社会协同机制、提升司法保护的综合效能,才能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也为社会长治久安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