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在逛网店的时候,居然刷到了自己的照片。甲某随手拍的一张日常照,被乙公司盗用作为户外装备的模特照片。他生气极了,把侵权的页面截图保存下来,然后起诉乙公司。乙公司还一脸无辜地反问:“路人甲谁都有,用了也没啥问题。”不过法院的判决告诉他们,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不管照片主人是不是明星,只要没经过同意就拿来用,这就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乙公司这种为了赚钱而滥用普通人照片的做法,必须赔偿损失。法官给乙公司解释清楚后,乙公司乖乖地把侵权视频撤下来了,还在店铺首页上公开道歉。最后法院判决给甲某赔了1万元精神损失费。这次事情给所有网店提了个醒:哪怕顾客是个路人甲,照片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也别慌,维权其实也不难。第一步就是要把证据固定好,截图或者录屏都行;第二步可以先给平台投诉或者发律师函给对方施压;如果这些都没用的话就只能打官司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虽然不高,但这招最管用。法官也特别提醒商家们要注意尊重每个人的肖像权。尊重就是尊重每一个人,商家要是想在“颜值经济”里混得好,就要在使用照片前先问问本人,签约的时候还得留个书面记录。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为一张照片而惹上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