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检办大案 前一段发生了件让人痛心的事,有个才8岁的小花独自去小区里的超市买东西,结果被超市老板张豪给猥亵了。更让人气愤的是,张豪还反咬一口,诬陷小花是去偷东西的。河南省新郑市检察院政治部的赛艳检察官经办了这个案子,3月22日检察日报社的“方圆”微信公众号发了文章详细说清了情况。 这个案子里头的张豪是个56岁的老头,在小区门口开了个烟酒小店。小花事发当天一个人跑去买零食,之后就慌慌张张跑出来报了警。警方给做了DNA鉴定,可结果显示送检的东西上根本没张豪的痕迹。张豪当场就翻了脸,死活不承认碰过小花,反倒说孩子平时就爱顺手牵羊,这次是栽赃报复。 这案子太难办了,既没物证也没目击者,而且张豪咬死了自己没那回事(零口供)。好在超市外头装着监控,画面特别清楚:下午三点多钟小花蹦蹦跳跳地跑进去,脚步轻快得像小鸟似的。结果十几分钟后她就满头大汗地冲了出来,步子踉跄得差点儿没站住。检察官一看到她这一进一出的巨大反差就感觉不对劲——这哪是普通买东西啊? 为了别再吓着孩子,检察院没让小花来现场。所有的材料全是警方最初做笔录时的录音录像。录像里的小花虽然眼里还有点害怕的怯意,把事情说得却特别清楚:“我进去买零食,那个爷爷拉我去楼上说有贴纸……” 检察官反复看这段视频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她让小花妈妈问孩子张豪家二楼长什么样。小花马上回话说:“有张床,棕色床头柜,卫生间墙角有个蓝塑料盆和红椅子。” 小花说的这些细节太具体了,普通人根本记不住,这不可能是瞎编的。检察官赶紧联系警方让他们再去现场看一遍。 第二次勘查的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二楼的单人床、棕色木头柜子跟小花说的一模一样;卫生间那个带磕碰痕的蓝盆和红椅子也都对上号了——这些照片就像拼图一样拼出了铁证。 庭审那天张豪还在那硬撑着说自己清白。检察官把新拍的照片往法庭上一摆就问:“你刚才说从没带小花去过二楼和卫生间吧?”“对!没去过!”张豪喊得很响。 检察官拿起照片问他:“一个8岁小孩咋能说得这么准?这些东西她咋知道的?” 一连串问题把张豪吓得脸色惨白手抖个不停。最后他心理防线崩溃了开始认罪。法院判了他三年六个月的徒刑。 检察院还拍了个张豪被抓的视频给小花看。几天后咨询师说小花看完后露出了笑容:“坏人终于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