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中国稀土出口政策的相关提问,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作出了明确回应。
日本朝日新闻社记者提出,报道称中国对日本的稀土出口许可审查已被暂停,包括民用途稀土在内,且中国企业已通知部分日本企业不再签订新的稀土采购合同。
记者进一步追问,这一情况是否与商务部日前宣布的加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相关。
毛宁表示,具体情况建议向中方主管部门进一步了解,同时强调了中方立场的核心要点。
她指出,中国对日采取的相关措施完全是在依法依规框架内进行的,措施本身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这一表述明确了中方在处理对日贸易问题上的政策底线和原则立场。
根据日本共同社1月10日的报道,销售稀土的中国国有企业已向部分日本企业发出通知,表示不再签订新的稀土供应合同。
报道还指出,中方正在考虑是否终止现有的合同关系。
这些举措的出现时间与商务部的政策调整密切相关。
1月6日,中国商务部宣布了一项重要决定,决定加强对日本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
根据该措施,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的出口均被禁止。
两用物项是指既可用于民事目的也可用于军事目的的物项,包括某些稀土元素及其制品。
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家安全管理的角度看,这一措施体现了对国家战略资源的科学管理。
稀土作为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在高端制造、军事装备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对稀土等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是各国保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通行做法。
商务部在宣布该措施时曾明确指出,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不会影响民事用途的正常出口。
这一承诺旨在区分军事用途和民事用途,确保正常的经贸往来不受影响。
然而,从实际执行情况看,稀土出口许可审查的暂停可能涉及对出口最终用途的严格甄别过程。
这种审查的加严可能是为了确保稀土不被挪作他用,从而更加谨慎地评估每一笔出口申请。
从历史背景看,中日两国在稀土贸易上有着长期的合作基础。
日本对中国稀土的依赖程度较高,这一政策调整对日本相关产业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但同时也应看到,中方采取这一措施的背景是对自身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维护。
外交部的表态反映了中方的坚定态度:中国在维护自身核心利益问题上的立场是不可动摇的。
同时,这也是对国际法和相关规则的遵循。
各国根据自身安全需要对敏感物项出口进行管制,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稀土贸易风波折射出全球战略资源博弈的复杂性。
中方在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的同时,如何平衡国际合作与产业升级,日本在保障供应链安全过程中,能否构建更具韧性的产业生态,这些问题的答案将深刻影响东亚区域经济格局的演变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