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低空飞行活动增长带来治理新课题。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器航拍娱乐、物流试验、巡检测绘、应急救援等领域加快落地,低空飞行活动呈现“更频繁、场景更复杂”的趋势。在超大城市环境中,人口密集、重要目标集中、活动类型多,一旦缺少统一规则和全流程监管,容易出现扰航、坠落伤人、侵犯隐私以及公共安全风险等问题。北京此次通过地方立法完善制度供给,强调“全域管控、分类保障”,旨在为低空安全运行和产业有序发展建立更可执行的治理框架。 原因——以更高安全标准回应首都功能与现实需求。根据新规,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被明确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室外飞行活动需提出申请并按程序获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作出这个安排,一上源于首都城市功能对安全稳定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契合低空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预防、过程管控”的方向。同时——规定兼顾实际需求——明确可为确有需要的飞行活动划定专门飞行场地,严格管控下保留合规空间,避免对合理使用造成不必要影响。 影响——监管从“飞行端”延伸到“全链条”,形成闭环治理。规定不仅关注飞行审批,也将监管前移至生产、销售、运输、携带、存储等环节,强化对风险源的约束:一是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破解系统,防止通过技术手段规避监管;二是对销售、出租等提出限制要求,明确不得向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出租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三是对运输、携带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设置更高门槛,原则上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京,但对已完成实名登记、信息核实且由所有者携带的存量无人驾驶航空器作出例外安排,体现“管增量、稳存量”的思路。 在实名管理上,规定明确现有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需今年4月30日前,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完成实名登记。通过“实名登记+信息核实”,有助于提升溯源能力,压实使用者责任,为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提供依据。 对策——目录化界定核心部件,降低外溢影响并提升执行力。围绕“核心部件”认定,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核心部件名录(试行)》,将机身结构、飞行控制系统、通信系统、动力系统四大必备系统中的17种核心部件纳入管理范围,并强调尽量避免对通用部件“泛化纳管”,减少对其他产业链的不必要影响。通过明确范围提升执法可操作性,也有助于提高制度的社会接受度。 在运输环节,有关部门明确禁止范围覆盖铁路、民航、道路货物运输、寄递、省际客运以及私家车等多种方式,并对省际客运提出源头安检与进京后落客安检等措施。发现违规携带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意味着治理将更多依靠“前置检查、过程拦截”,并推动跨部门协同。 在存储管理上,规定提出北京市禁止新建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存储场所,并禁止在六环路(含)以内设立上述存储场所;六环路以外确需设立的,应符合安全规范并通过安全评估。通过限制存储空间并引入评估机制,降低集中存放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高对突发风险的防控能力。 前景——在严管框架下为合规应用留出通道,推动安全与发展平衡。规定同时明确,因反恐维稳、抢险救灾、重大活动等任务,以及教学、技术研发、生产、农林业生产、体育训练比赛等需要,经公安机关等部门安全评估后,可以依法购买、运输和存储无人驾驶航空器。随着实施日期临近,配套细则、审批流程、专门飞行场地划设以及跨区域协作机制预计将加快完善。对从业者而言,合规将成为进入市场和参与项目的基本门槛;对城市治理而言,低空活动有望从分散无序逐步走向可控可管;对产业发展而言,在清晰规则下推进技术创新与场景落地,将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成本,形成更规范的应用生态。
此次立法标志着北京市无人机管理进入新阶段,力求在安全与发展之间实现更精准的平衡;下一步,如何借助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如何在多方诉求间找到更稳定的协同机制,仍需持续探索。该案例也反映出超大城市治理中科技应用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张力与取舍,对其他领域的治理实践具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