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纸里的衣服和《以闪亮之名》里的美术作品长得太像了

前几天网上吵得挺凶的,说是有人拿明星的大头照和卡通身体拼一块儿,做成那种换装贴纸卖,搞得大家都挺好奇。记者去查了一下,发现好多店都在卖这种玩意儿,有的文具店有卖,有的电商平台上也能找到。消费者说这贴纸里把白鹿、鞠婧祎这些艺人的照片拆分开来,再配上各种衣服图,让大伙儿自己去搭配着用。不过不少人觉得这拼接得太生硬了,看着怪吓人的,还有人说这设计是不是抄了那个热门换装游戏《以闪亮之名》的图啊。 商家一般都不直说这头像是谁给的,他们也不承认有授权。淘宝那边倒是说了,消费者要是觉得不对劲可以去举报,平台会去查的。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给咱们分析了一下,这种贴纸其实挺危险的。 他说《民法典》里写得很明白,没经过明星同意,你就不能随便拍人家的照片或者拿出来公开用。商家要是用人家的大头照印成贴纸去卖钱,那就是侵犯肖像权了。要是做得太丑或者缺胳膊少腿的,那还是名誉权的问题。 还有个事儿也得注意,要是贴纸里的衣服和《以闪亮之名》里的美术作品长得太像了,没经过许可的话,那也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没有经过允许就把人家的作品复制出去发行或者卖钱,那是要赔钱的。 咱们平常看到的那些没经过官方授权的周边产品叫“野周”,买的人多半都是粉丝。有些粉丝自己在家也喜欢做这种贴纸收藏或者送送人。不过赵良善提醒了大家一句:哪怕不是为了赚钱搞制作或者传播广泛的事儿也得注意分寸。 要是你大量赠送别人或者在网上乱发帖子使用官方素材,那也是侵权;恶意把人家照片改丑了变搞笑的话,不管赚不赚钱都有问题。反过来说只要自己在家里悄悄玩个几十张不发出去也不公开卖的话,通常是能算做合理使用的。 说白了这就是个周边商品市场的版权意识不够、法规没跟上的问题。现在的文化消费花样这么多,商家和买家都得懂点法才行。监管部门和平台也得好好查查合规情况、把维权的路走通点。只有在法律框框里玩创意才能让产业健康发展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