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推进、项目建设增多以及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矛盾纠纷呈现类型多样、牵涉面广、专业性强等特点。
围绕土地权属、规划调整、用地审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事项,若处置不及时,易引发重复诉求与信访增量,影响行政效能与基层稳定。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牵引,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探索形成较为完整的治理闭环。
问题层面看,部分争议具有历史成因,涉及早期资料缺失、边界界址不清、旧规划与新需求不匹配等情况;部分矛盾源于信息不对称,群众对政策法规、办理程序、权利义务边界了解不足;也有个别事项因审批链条长、环节多,容易在沟通解释不到位时形成误解。
上述问题交织叠加,使得纠纷化解既需要依法依规,也离不开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
原因分析表明,自然资源领域矛盾往往与资源要素稀缺、利益调整敏感、政策技术门槛较高密切相关。
一方面,规划编制与调整牵涉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再平衡,任何变动都可能触发利益预期变化;另一方面,用地审批、登记确权等事项专业性强,群众对政策条款、证据材料、办理时限的理解存在差异;再加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时间久、链条长,单一部门难以独立完成实质化解,客观上需要更高效的协同机制与制度保障。
在影响层面,矛盾纠纷能否及时化解,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政府公信力以及项目落地效率。
纠纷积压不仅增加行政成本,也可能造成土地要素配置效率下降,影响企业投资预期与重点工程推进。
同时,基层治理若缺少规范化流程,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处置,难以形成稳定可复制的工作机制。
反之,把矛盾纠纷处理纳入制度轨道,通过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和多元共治提升治理水平,将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稳定支撑。
针对上述痛点,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体系建设入手,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层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通过主要负责人牵头、股室与基层所协同推进、基层一线抓落实,完善排查、调解、回访的全流程管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范化运行。
为增强前端识别能力,该局按月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基层所和业务股室定期汇总风险点,集中研判、动态通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在源头预防上,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政策宣传和公众参与嵌入规划、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知晓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与对立。
同时,强调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推动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把“减环节、提效率、强解释”作为减少矛盾生成的重要抓手,以更清晰的流程、更规范的告知和更可预期的办理体验稳定群众预期。
在化解路径上,该局突出分类施策、协同联动。
对事实相对清晰、争议较小的一般事项,依法依规就地启动行政调解,力争现场解决、就地结案;对牵涉主体多、政策复杂、需多部门共同认定的事项,强化与司法、乡镇等力量联动,推动信息共享、证据互认和程序衔接,形成合力;对时间跨度长、矛盾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积案,实行领导包案,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实质解决,避免“只结程序、不解心结”。
与此同时,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渠道,强化受理、转办、督办闭环管理,确保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能力建设是制度落地的关键。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提升干部法律素养、政策把握能力和群众沟通能力,推动一线工作人员既能把政策讲清楚、把程序说透彻,也能把情理做细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以专业化支撑规范化,以规范化提升公信力,逐步形成“懂业务、会沟通、讲法治、重服务”的治理队伍基础。
前景判断看,随着县域发展步伐加快,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与利益协调仍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下一阶段,持续完善长效机制、深化跨部门协同、提升数字化支撑能力,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风险预警、精准调解和依法治理水平。
把“预防在先、协同联动、实质化解、回访问效”固化为制度安排,有望推动矛盾纠纷治理由“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为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提供更稳定的资源环境保障。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旌德县的探索表明,只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就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这一实践不仅提升了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更彰显了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智慧与担当,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鲜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