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佛遗产地划定禁泳禁钓禁捕水域引热议 管委会回应聚焦安全与保护

乐山大佛景区管理部门日前发布的一纸水域管控通告,在当地乃至全国范围内激起不小波澜。

这份于1月6日正式公布、将于2月5日起实施的管理规定,明确划定凌云山周边岷江与大渡河交汇水域为禁止游泳、垂钓、捕鱼区域,违者将面临100元至300元罚款。

消息一出,立即引发支持与质疑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通告所涉水域位于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地乐山大佛核心景区范围内,具体包括岷江一桥至乌尤寺码头、斑竹湾大件码头至肖公嘴三江汇流处的河道区段。

这片水域不仅是著名景观所在,更是岷江、大渡河两条主要河流的交汇地带,水文条件复杂,暗礁密布,水流湍急,历来被视为危险水域。

支持这一管理举措的声音主要来自安全考量。

不少市民和游客表示,该水域紧邻航道,江河交汇处水情复杂多变,每年都有人员落水事故发生,实施禁令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风险。

景区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25年一年,相关部门便在该水域开展水上救援行动48次,劝离下水游泳、垂钓、捕鱼等行为超过500人次。

这组数字直观反映出该区域存在的现实安全隐患。

质疑声音则主要集中在管理权限和执法依据层面。

部分网民认为,岷江和大渡河属于自然水域,景区管理部门是否有权对公共水域实施全面禁入管理,值得商榷。

成立已32年的乐山市冬泳协会长期在此水域开展活动,协会负责人表示理解管理部门的安全考虑,但对于自然水域的使用限制持保留态度。

该协会目前已暂停组织集体游泳活动,但强调个人选择游泳地点的自由。

针对各方关切,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作出详细回应。

该负责人强调,外界对管理部门的初衷存在误解,划定禁止水域的根本出发点在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而非限制公众正当权益。

该负责人指出,许多游客并不了解该水域的危险程度,仅被江景吸引便贸然下水,而本地部分游泳爱好者虽然熟悉水性,但也难以完全规避水流、暗礁等客观风险。

从法律依据来看,此次管理措施主要依据《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该条例赋予景区管理机构在遗产地范围内实施必要管理措施的职责,目的在于保护三江汇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同时保障公共安全。

管理部门表示,罚款并非管理目的,主要手段仍是批评教育,只有在屡劝不改的情况下才会实施经济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这一事件折射出当前文物保护、公共安全与公众权益之间的复杂关系。

一方面,作为世界遗产地,乐山大佛景区承担着文化遗产保护和游客安全保障的双重责任,在客观危险存在的情况下采取预防性管理措施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如何在安全管理与尊重公众使用公共资源权利之间寻求平衡,需要更加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和更为充分的沟通协商。

观察人士指出,类似争议在全国多地景区都曾出现,核心矛盾在于安全管理的必要性与公共资源使用权的边界界定。

有专家建议,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划定相对安全的活动区域、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建立风险提示机制等方式,在刚性管理与柔性服务之间找到更优解决方案。

世界遗产保护与公众活动空间的平衡,始终是城市治理的精细课题。

乐山大佛"禁泳令"引发的讨论,折射出新时代背景下,如何用更科学的制度设计既守护文化瑰宝,又保障民生权益的深层思考。

当安全红线与文化情怀相遇,或许需要的不仅是刚性约束,更是多方参与共治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