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收了红包就是赚外快,所以不负责赔偿,可实际上,那红包是主管给的补偿,不是赚外快。

碰到了个事,就是领导让肖姨帮忙把油桶搬了,结果她手指骨折了,医药费也给花了不少,老板却不愿露面。 刘董说肖姨收了红包就是赚外快,所以不负责赔偿,可实际上,那红包是主管给的补偿,不是赚外快。 律师调查说肖姨51岁了,超过了法定年龄没法走工伤这条路,只能走人身损害赔偿。肖姨就把保安给叫来了仓库主管对质,结果证明这是她的分内事。 律师说只要能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受的伤,公司就得赔。刘董还觉得垫付了一万多就仁至义尽了,但肖姨觉得这是她应得的赔偿。 最后律师建议做伤残等级鉴定再走诉讼程序,刘董只好同意了。 以后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记住:领导安排的事如果跟本单位有关,出了事单位得负责;如果跟本单位无关,单位就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