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旅部门曝光五起旅游市场违法案例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问题:从此次公开的典型案例来看,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更加多样、也更隐蔽。既有个人冒用旅行社名义景区周边发传单揽客、收取团费后包办交通住宿等服务的“无证组团”,也有旅行社打着“零团费”“低价出境游”旗号,通过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拿回扣,进而诱导甚至强制消费。同时,部分案例也暴露出个别旅行社出租、出借经营许可,为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变相“背书”,以及导游服务不规范、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等管理漏洞。这些行为触碰法律底线,扰乱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原因:一是利益驱动叠加信息不对称。所谓“不合理低价游”常用“超低价格”吸引游客,利润主要转移到购物返利、项目加价等环节,消费者在出行前难以看清真实成本和合同风险。二是招徕方式更分散、更隐蔽。从景点周边“地推”到业务员冒充保险公司人员揽客,一些不法主体利用游客“图便宜、求省心”的心理,通过身份包装规避监管。三是行业内部治理仍有短板。个别企业内控薄弱、合规意识不足,存在“借资质做业务”“以合作之名行转让之实”等情况,责任链条被切割,风险向外扩散。 影响:违法违规行为对游客权益、行业生态和城市形象都会造成冲击。对游客来说,轻则遭遇强制购物、行程缩水、服务质量明显不达标;重则因组织方不具备资质、保障缺失,带来人身财产安全风险,并增加跨境维权难度。对行业来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突出,守法经营的旅行社和导游被迫承受价格战压力,市场秩序被扭曲。对目的地来说,一旦旅游环境被贴上“低价陷阱”“强买强卖”标签,将直接影响口碑和文旅高质量发展。 对策:广东各地文旅部门通过公开案例加强警示,并以处罚形成震慑。以广州市查处的假冒旅行社名义招徕游客案为例,涉事人员在广州塔周边以“某旅行社”名义揽客,组织港澳线路并收取费用,最终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深圳查处旅行社以冒充保险公司团友名义实施“零团费”招徕、在境外安排购物并获取回扣的行为,对涉事分公司作出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理,并对负责人同步追责。珠海围绕旅行社转借、变相转让经营许可以及无资质组织出境游等问题开展执法,依法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体现“查机构、查链条、查责任”的监管思路。潮州通报的导游擅自中止导游活动问题也提示,导游服务直接关系游客体验与安全,需要通过联合检查、日常巡查和信用管理推动规范执业。 在执法之外,还需形成“监管—行业—平台—消费者”的协同治理:其一,强化资质核验与信用约束,推进对旅行社分支机构和导游执业行为的动态监管,对“挂靠”“借证”建立更严格的惩戒和退出机制。其二,提升跨部门联动与跨区域协同,文旅、市场监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线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闭环管理。其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旅行社在合同、费用明细、购物安排和自费项目告知诸上做到清晰透明,完善导游派遣与行程变更的内部审批。其四,加强消费提示与维权指引,鼓励游客通过正规平台和持证旅行社报名,签订规范合同,警惕“零团费”“超低价”宣传,保存行程单、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发生纠纷及时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权。 前景:随着文旅消费持续升温、出境游加快恢复,产品供给更丰富、交易链条更复杂,对精细化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公开典型案例不仅是对个案的处理,也是在重申行业规则。预计下一步广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执法常态化、信用监管制度化、风险预警前置化,促进行业从“拼价格”转向“拼品质、拼服务、拼诚信”,加快构建安全、放心、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

旅游市场要走向规范,需要各方共同发力。对消费者来说,要提高警惕,避免只看低价,选择具备资质的旅游企业;遇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权益。对旅游经营者来说,应把诚信守法作为核心竞争力,通过提升服务质量获取长期收益,而不是靠套路和违规牟利。对监管部门来说,要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制度规则,提升市场治理效能。各方形成理性消费、诚信经营、有效监管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