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开到村口、法官走进院落 北京法院前端解纷让邻里矛盾止于未诉

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农村地区围绕宅基地使用、相邻关系等产生的传统矛盾纠纷,对调解机制和基层治理提出了新要求。顺义区东府村两户陈姓村民因房屋排水设施修建发生争议,显示出当前乡村治理的一个典型场景——表面是“滴水”之争,实则牵涉产权边界、邻里关系与施工安全等多重因素。调查发现,此类纠纷常见于三个上:一是城镇化推动房屋改建需求上升,二是熟人社会的关系纽带逐渐弱化,三是群众法治意识与乡土习惯之间存在理解差异。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庭长介绍,2022年受理的涉宅基地案件中,近四成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对应的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比普通案件高出26个百分点。此类“家长里短”若处理不当,容易带来后续影响。法律界人士指出,小范围的相邻权纠纷可能累积为长期矛盾,不仅影响乡村和谐,也会增加基层司法压力。数据显示,顺义法院依托诉前调解机制,2023年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8%,其中家事纠纷降幅达31%。为提升化解效果,当地探索形成“三阶调解法”。第一步由驻村法官联合村干部开展现场勘验,以专业测量厘清事实与边界;第二步邀请双方共同信任的“乡贤”参与调解,借助熟人社会的信任基础推动沟通;第三步结合农时特点灵活安排解决方案。在东府村这起纠纷中,法官通过测量确认施工范围未构成侵权,并借助施工方老董的第三方公信力,促成双方就春季施工达成折中方案。该机制已体现出治理成效。目前,顺义区已在14个村镇推广“无讼”调解室,配备23名专职调解法官。值得一提的是,调解成功案件可自动生成司法确认书,既确保协议效力,也减少诉讼对抗带来的成本。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专家认为,这个“预防性司法”模式推动“情、理、法”更好衔接,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法治的价值,不止于事后裁判,更在于提前预防;不止于分出胜负,更在于促成和解。北京法院通过完善矛盾化解机制,让法官走进村镇、贴近村民,把法律的规范性与调解的柔性结合起来,推动更多纠纷在进入诉讼前得到解决。这既有助于提升司法资源使用效率,也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可持续的实践路径。随着机制继续完善并持续推广,有望为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