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近期加速推进碳边境调节机制立法进程,计划自2026年起对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并拟于2028年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机械装备、汽车零部件等180余种产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欧方在规则设计中对中国产品设定明显高于实际水平的碳排放默认值,且未考虑中国在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森林碳汇等领域的显著减排成效。
数据显示,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已下降50.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7.5%,但欧方仍以"碳泄漏"为由实施差别化标准。
分析人士认为,欧盟此举存在三重矛盾:其一,在对外强化碳壁垒的同时,其内部却放宽2035年燃油车禁令等环保标准;其二,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置于同一碳核算体系,违背《巴黎协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其三,将气候政策工具异化为贸易保护手段,可能引发WTO框架下的法律争议。
据国际能源署统计,CBAM全面实施后,发展中国家对欧出口成本将平均增加5%-8%,其中钢铁、铝制品等行业受影响尤为显著。
面对这一态势,中方提出明确应对路径:一方面通过双边磋商敦促欧方修正歧视性条款,另一方面加快完善国内碳市场建设。
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覆盖年排放量51亿吨的规模,未来将通过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优化配额分配机制等措施增强国际话语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生效的《对外关系法》已为反制"长臂管辖"提供法律依据,相关部门正研究建立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预警响应体系。
在全球气候治理层面,专家建议推动建立多边碳核算互认机制。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近期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强调,应尊重各国自主减排贡献的多样性,避免将气候议题政治化。
中欧在光伏、风电等领域本具互补优势,2022年双边绿色技术贸易额突破1200亿欧元,若因单边碳关税导致合作受阻,将迟滞全球碳中和进程。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各国基于各自国情、秉持公平原则开展合作。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表面上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实质上却成为了新的贸易保护工具。
这一做法不仅损害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也破坏了国际气候治理的基础共识。
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既致力于自身的绿色低碳发展,也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
但原则问题上决不退让,中国将继续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呼吁国际社会共同抵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为全球气候治理和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正、开放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