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交易又出新规!这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监会出手了!其实吧,这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好让那些长期的大资金都进来,证监会弄了个新规定,叫《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从2026年4月7日就开始管用了。这规定不光是整理了国内外的法律和监管经验,还专门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把大股东还有董监高的短线交易规则说得更明白。整个规定一共十二条,重点说了四件事:第一是确定谁得遵守这规矩。只要你在买入卖出的时候有大股东或者董监高的身份,或者买入时没有但卖出时有的,都得听这个规定。还有那些像存托凭证、可交债、可转债这些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得算进去。 第二是怎么算时间点。买卖的时间就看证券过户登记日这一天。大股东持股比例得把国内和国外发的股票都加起来算,境外投资者不同渠道买的也得合并起来算,好和别的规矩接上茬。 第三是说哪些情况不用管。比如优先股转股、买ETF、股权激励给你股份、法院强制执行、做市交易、欺诈发行让公司回购股票等等一共13种情况不用算短线交易。不过要是用这些信息去搞非法利益了,那就不行了。 第四是给专业机构开绿灯。如果你是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基金这些机构管理的钱或者产品开的户头就按产品单独算持股数。但要是这些产品运作不规范或者有违法违规的事儿,那就不单独算了。 之前证监会已经发出去征求意见了,开了好几轮座谈会和调研会,大家的意见都吸收了或者解释清楚了。大伙儿对这个新规都挺支持的,觉得能稳定大家对市场的预期,买卖也更方便了。 接下来证监会会安排交易所之类的单位好好落实这个规定,持续把短线交易监管做好,维护好市场秩序,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