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人大以法治监督织密安全防线:行动年突出问题闭环整改与刚性问效同步推进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今年以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市委部署,把安全生产监督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构建法治化、系统化的风险防控体系。这既是对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的落实,也结合地方产业特点,突出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作为资源型城市,娄底在矿山、危化品等领域安全压力较大。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监督职责,2月专题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行动年活动工作方案》,由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建立专项机制,下设6个监督小组分赴各县区开展工作。3月以来,主任李定桥带队赴新化县、冷水江市等重点区域,对危化企业、矿场等18家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发现并交办隐患问题47项。 法治手段成为推进整改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探索“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整改回头看”的闭环监督模式,重点对《安全生产法》等“三法一条例两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5月将专题审议政府整改报告,并对2023年以来6批次交办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市应急管理局等12家单位已完成自查自纠,娄星区某化工企业储罐区安全隐患等21项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 在加强外部监督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同步抓好自身安全管理。通过专题培训提升干部应急处置能力,将消防安全、保密管理等纳入“娄底人大讲堂”必修内容,并建立机关平安建设考核机制。“内外联动”的工作方式,既强化了监督约束,也反映了带头落实安全责任的要求。 业内专家认为,娄底的做法具有借鉴价值:在法治框架下明确责任边界,以清单化、销号式管理提高整改效率,并把安全生产与干部考核、代表履职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随着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临近,市人大常委会已部署新一轮专项督查,重点防控矿山透水、道路运输等领域风险。

安全生产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用法治压实责任、用监督推动整改,是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到实处的重要途径。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以监督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的实践表明,把制度要求落到执行,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能力,才能在高质量发展中守住安全底线、夯实稳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