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交媒体的繁荣为家庭记录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17岁的四川女孩湉湉的遭遇正是这一现象的典型缩影。
从2024年下半年至今,她的朋友圈照片被多个账号盗用,有的被用于"圈米"诈骗,即通过发布他人照片吸引粉丝,设置微信门槛收费;有的被用于网恋诈骗;有的被刷在商家虚假好评中。
尽管湉湉多次与盗图者沟通交涉,但对方仅是暂时将作品设为私密,从未真正删除。
这种被动的、反复的侵害,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权,更对其心理造成了持久的困扰。
类似的商业盗用案例同样触目惊心。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某服饰公司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未成年人小江的19张肖像照片用于网店四款童装商品的宣传。
更令人担忧的是,即便法院判决已生效,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继续大肆使用相关照片。
记者调查发现,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出售涉及未成年人照片的商家数量不少,几毛钱即可购得数百张照片。
这些照片被打包售卖、变现,成为不法商家的"免费"广告素材,反映出未成年人肖像权保护的严峻现状。
除了商业盗用,恶意篡改和人身攻击也构成了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侵害。
2025年初,家长陈心的女儿照片被匿名账号恶意P图,配上"小老赖"等侮辱性文字,频繁被圈出。
虽然平台在举报后删除了内容,但由于侵权者使用未实名认证的"小号",发布后迅速下线,陈心至今无法锁定真正的侵权人。
相比于商业盗用带来的经济损失,这类"泄愤报复"式的侵权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伤害更为深重,包括困扰、担忧、恐惧等负面情绪的长期困扰。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保护体系。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平等保护与特殊优先相结合的制度框架。
未成年人在法律地位上与成年人完全平等,同时设置了需要监护人同意等更严格的规则。
然而,法律的完善与执行之间存在明显的鸿沟。
这一鸿沟的根源在于数字时代的特殊性。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林哲一指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常常隐匿于看似正常的网络活动之下,利用数字信息的易复制性与难溯源特点,大大增加了发现与追责的难度。
具体而言,侵权证据易消失、易篡改,网络侵权内容如照片、视频可能被随时删除、修改或隐藏;侵权人可能使用匿名账号、虚假IP等手段规避追踪,这对监护人固定证据的意识、技术和实效性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另一方面,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难以量化,这使得司法认定和赔偿计算面临困难。
当前,未成年人肖像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是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和多样性,从商业盗用到恶意篡改,从网恋诈骗到虚假好评,侵权形式层出不穷。
其次是证据固定的困难性,数字信息的易变性使得监护人难以及时、有效地保存证据。
第三是追责机制的不完善,匿名账号、虚假身份等技术手段为侵权人提供了逃脱的空间。
面对这些困境,需要多方面的协同努力。
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制度,提高违规成本;监管部门应完善网络侵权的追踪溯源机制,建立更有效的举报和处理流程;司法机构应在损害赔偿的量化标准上进行探索,为受害人提供更有力的保护;家长和学校应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网络安全意识,教导他们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和肖像权。
从长远看,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技术手段的进步以及全社会网络文明意识的提升,未成年人肖像权的保护将逐步得到加强。
但这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政府、平台、司法、家庭等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
在“随手分享”的便利与“不可控扩散”的风险之间,未成年人肖像与隐私保护是一条必须守住的底线。
守护这条底线,不仅需要家长多一分谨慎、平台多一分担当、司法多一分力度,更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孩子的面孔不是流量工具,更不是牟利筹码。
让每一次记录成长都更安心,才能让数字时代的童年少些阴影、多些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