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瓦房店市的朱先生收到了一笔709.72元的退款,这笔钱是他去年2月7日在大连市一家零食店购买榛子时支付的。当时,朱先生在网上下单买了25袋榛子,到了春节前夕才发现拿到的实物和图片不一致,连包装袋上的生产单位都对不上。 起初,商家客服表示这是“新老包装随机发货”,还同意退货退款,但在3月初快递员上门取货时,朱先生得知运费要自己承担,这让他非常不满。作为消费者,他觉得自己是被坑了才要求退货,责任不该在自己身上。 半岛晨报记者介入调查后,平台方迅速行动。3月17日,记者在涉事网店查到商品已经下架。18日下午,平台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已优先协调处理了这个问题,涉事商家在核实后同意仅退款给朱先生。 辽宁省连安律师事务所的周洪昌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必须全面、真实地披露商品信息。这种实际包装与展示不一致的情况,不能用“新老包装”来搪塞,涉嫌合同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是合理的,运费也应该由商家来承担。 如今,半岛晨报正式启动2026年“3·15”维权行动。如果你在网购时遇到类似情况或者有其他侵犯权益的线索,比如买到假货、遭遇不合理收费或者维权困难,都可以通过拨打热线82488888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