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员工为了拿现金,主动放弃社保,但是如果后来后悔了,这笔钱到底该谁掏呢?最近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咱们一起来看看。 咱们得先弄明白一个事儿,“自愿弃保”到底管不管用。很多人觉得签个字、按个手印就算数了,其实这完全是个误会!社保可是国家强制性的福利,不是你们俩商量一下就能定的事儿。 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 《劳动法》第72条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这是法律的命令,没有商量的余地; 《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58条也要求职工参加五险,单位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26条更是说,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都没用。 哪怕你写了“放弃社保承诺书”,甚至按了手印,在法律眼里那也是废纸一张。 那为啥公司敢这么干?员工又为啥会同意呢? 从公司角度看,少缴社保能省下一大笔钱; 从员工角度看,觉得每月多拿几百块现金比社保实在。 但是大家都忘了养老、医疗这些长期的保障,也没算断缴以后维权有多麻烦。 既然协议没用,员工要是反悔要求补缴费用怎么算呢?法院给出了3个规则: 第一类:公司已经发了的“社保补贴”怎么处理?如果公司确实给了钱,补缴完社保后可以要求员工还回来(得拿出工资条、收据这类证据)。 但是要注意!返还补贴不等于单位就不用补钱了,这是两码事! 第二类:法定分担责任。不管谁主张要补缴,单位都得先把该自己交的那部分和滞纳金补上。 第三类:个人只需要缴自己该缴的那一部分。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 别贪图那点小便宜!以月薪4000元为例,公司每月给500元补贴,一年才6000元; 可如果断缴一年,养老金少缴、医保没法报销、买房落户都受限,损失可能好几万。 维权的时候一定要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特别要注明有“社保补贴”的); 公司让你弃保的聊天记录、录音; 还有社保缴费记录(可以去人社APP查)。 维权的路子也很简单:先找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去法院告; 也可以直接找社保行政部门投诉。 给企业也说几句心里话: 绝对不能签那种无效的“弃保协议”; 发补贴得有痕迹; 别拖着不补社保。 最后总结一下: “自愿弃保”=没效; 费用分担=单位担大头; 补贴能要回来; 要是因为这事儿辞职了,单位还得给经济补偿。 社保是咱们职场人的保命符,千万别因为贪点小便宜就把它给扔了; 企业也别存侥幸心理,依法参保才是最省钱最靠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