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一家公司把早到上班的时间延长了半小时,要求员工给公司集体晨读。虽然公司称这是创始人热爱学习的表现,是把员工当成提升的机会,但是我认为这种做法可能让员工感到被无偿压榨。据说这个公司在8:30上班,却要求员工在8:00到达公司进行晨读。虽然每个员工都被给指定内容学习管理经营知识,但是我觉得这个做法可能让大家失去休息时间,并且给原本正常的工作节奏带来影响。 我国《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话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所以,企业组织学习应该给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如果占用额外时间,就必须遵守自愿和有偿原则。但是这家公司不仅没有支付加班费还给强制安排了早晨的额外学习时间。 对这个事件有律师指出过:请支付加班费。但是因为创始人喜欢读书就把这个当成了公司硬性规定,这是错误的管理逻辑。公司领导有权做决策但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和员工权益。更不能拿“企业文化”给当成理由压榨员工时间。 很多时候企业宣称大家都乐意这种安排,其实可能是被动认同的表现。面对就业压力很多人不敢反抗公司不合理的要求而选择默默忍受。早上私人时间可能关系到能不能多睡会儿、早送孩子上学等具体问题。 所以这次报道中有求职者看到该公司的“早读”要求后放弃应聘这个岗位就是证明。企业想要长远发展要靠守法经营和尊重员工而不是悄悄压榨他们。 希望通过齐鲁壹点APP或微信小程序向我们提供新闻线索和报料信息,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