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我们今天来聊聊文明大理的曝光行动。为了让大家更有共识地参与保护洱海,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和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一起推出了“曝光台”栏目。通过梳理这些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主动成为洱海的监督者,及时发现并上报不文明行为。 大家知道吗?从1月1日起,“随手拍举报”机制就已经融入到居民日常生活中了。这让很多人能够通过手机上的“洱海卫士”小程序,快速方便地给这些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行为投上一票。所以你如果也发现有类似问题,一定要积极参与进来。 首先是3月13日发生的事情,有群众举报在大理市满江街道下庄村机场路附近有人非法垂钓。接到消息后,这个情况被转交给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海东管护组去处理。经过核实执法人员现场确认了这个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收缴了违法工具,同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个醒: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都是不被允许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如果有人在这个范围内进行这些活动,会被罚款100元到1000元之间。 3月12日的时候,在大理银桥镇马久邑村永缘便利店附近有人下网捕鱼的行为被群众举报。这个消息被转交给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古生管护组去核实处理。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证实了情况属实,他们立即收缴了捕鱼工具。 2月28日发生了一起使用地笼非法捕捞的事件。在大理市西闸尾村附近的洱海里有人使用地笼捕捞鱼类。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后,这个情况被转交给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桃源管护组去处理。经过核实执法人员确认了举报内容并收缴了地笼。 3月10日的时候,有群众在海东镇乡情园超市附近看到有人在生态保护核心区放牧。这个消息被转交给海东管护组去处理。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后确认属实并对当事人进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并把他劝离。 还有一个是3月4日发生在海东镇上和村雨水花园附近的事情:有人随地乱倒垃圾。这个情况被转交给海东镇工作人员去处理。经过核实情况属实后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保洁人员清理了垃圾。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等破坏性方法捕鱼的人会面临罚款和法律追究责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生态保护核心区禁止砍伐、放牧等活动;单位和个人需要自觉维护环境基础设施按规定处置生产生活废弃物和污水。 让我们一起守护好这片美丽的湖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