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买卖东西,都得按规矩办事,不然税局那边可是要来查账的。 咱们先说说办公用品这事儿。假如单位员工在网上买了东西或者去实体店消费,只要发票抬头开的是公司,那公司就得给这笔钱交印花税吗?其实答案是不一定。税局明确说了,《印花税法》里有规定,只有签订了应税合同才需要交税。而这里的合同得是书面的或者有法律效力的凭证。你想想看,去超市买东西签合同了吗?大概率是没签的,那是不是就不用交了?其实不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哪怕没签正式合同,只要有订单或者要货单这些能证明买卖关系的单据,也算是应税凭证。 更麻烦的是,就算是通过电商平台买东西,那张电子订单也是要算在内的。哪怕这次购物只花了几块钱,甚至不到1元,只要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门槛,也得去申报缴纳印花税。所以大家平时申报的时候可千万别忘了这一项。 有发票没合同,这种情况常见吗?比如请人做服务却没签书面协议,只有张发票能证明这事儿,这用不用交印花税呢?不用。《印花税法》第二条说得很清楚,应税凭证必须是书面合同或者类似性质的东西。《民法典》里说的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传、邮件等等,甚至电子数据交换也算。可发票只是个收款凭据,不算是正式合同的一部分。 合同签了又取消,钱交了还能退吗?这是个挺常见的问题。厦门税局和宜兴税局都明确答复了:不管是不是中途作废了合同,只要当初已经交过了钱就不退了。甚至还有更复杂的情况:运城那边有个工程是2011年签的合同,金额高达1.9亿。本来是2013年缴的税,后来把金额改成1.7亿作废了原合同又重新签了一份。 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运城税务说需要重新缴税,并且以前交的那部分也不退还。这就意味着做变更或者调整的时候一定要算好这笔账。 最后再给大家附上最新的印花税税率表供大家参考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