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短剧拍摄现场的视频片段在网络平台流传后迅速引发热议。
画面显示,拍摄团队于深夜时段利用洒水车辆模拟降雨环境,一名女性演员背负婴儿进行场景拍摄,婴儿处于持续淋雨状态。
该视频曝光后,社会各界对剧组拍摄方式提出质疑,认为此类做法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虽然法律框架下允许未成年人在监护人同意且确保身心健康的条件下参与文艺演出活动,但本次拍摄中剧组选择在深夜制造人工降雨场景,导致婴儿长时间处于低温潮湿环境,明显未能履行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定义务,构成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行为。
从责任主体分析,涉事监护人若为配合拍摄工作而忽视婴儿在不适环境中的生理反应,可能构成监护职责履行不当,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或将触及刑事责任范畴。
作为拍摄活动的组织实施方,剧组依法负有保护参与拍摄的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义务。
若拍摄行为造成婴儿健康受损,剧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存在主观故意并形成持续性伤害事实,相关负责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此外,该拍摄行为直接侵犯了婴儿的健康权与肖像权,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相关影像制品依法应予下架处理。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类现象的出现与当前短剧行业发展模式存在关联。
在资本驱动与流量导向下,部分制作机构过度追求拍摄效率与视觉冲击效果,将制作周期压缩至极限,导致基本的安全保障与伦理规范被边缘化。
为追求所谓的"真实感"与"感染力",一些团队放弃使用道具模型等替代方案,直接安排真实婴儿参与高强度、高风险的拍摄场景。
这种将效率置于安全之上、将效果凌驾于规范之上的畸形逻辑,暴露出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
从监管层面观察,现行影视制作领域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实施细则尚不够完善,特别是针对婴幼儿等完全无自主行为能力群体的特殊保护规定仍显不足。
部分拍摄现场缺乏专业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机制,使得违规行为难以在第一时间得到制止。
同时,行业自律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对违规机构与个人的有效惩戒手段,导致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职业操守缺失。
法律专家强调,任何以牺牲未成年人权益换取短期商业利益的行为,必将面临法律追责与市场淘汰的双重后果。
相关部门应就此事件启动调查程序,依法核查是否存在侵害行为,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团队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即便未造成显性健康损害,也应对相关责任人及机构实施行业禁入等惩戒,形成有效震慑。
行业组织与播出平台亦需承担起主体责任。
影视行业协会应会同制作机构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对漠视未成年人权益的团队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切断其传播与盈利渠道。
播出平台应建立内容审核前置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参与拍摄的作品进行重点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要求。
从长远来看,需要加快推进影视拍摄中未成年人保护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
针对婴幼儿等极度脆弱群体,应明确禁止其参与具有风险性、高强度或可能对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的拍摄活动,并规定必要的现场监护与医疗保障措施。
同时,建立拍摄现场第三方监督机制,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此次事件还提醒全社会,艺术创作自由并非没有边界,任何创作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规范与道德准则。
当创作需求与未成年人保护发生冲突时,后者应当毫无疑问地优先得到保障。
影视作品的价值不应建立在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损害之上,真正优秀的作品源于对生命的尊重与对人性的关怀。
衡量一项创作是否值得被传播,首先要看它是否尊重生命、守住底线。
镜头可以重拍,进度可以调整,但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无法用“剧情需要”抵消。
把保护未成年人写进制度、落在现场、贯穿平台与行业全链条,才能让内容产业在发展中保持温度与尺度,也让社会对“创作”二字保有应有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