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河湖空间被挤占、岸线环境易反弹 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隐蔽性强、点多面广、反复出现,既可能表现为河道内搭棚设点、围挡养殖,也可能体现倾倒建筑垃圾、种植高秆作物侵占滩地等行为。一旦形成规模,不仅破坏水体生态和岸线景观——还可能抬高行洪风险——成为汛期安全隐患。中都镇近期排查发现,一些问题呈现“零散分布、随意发生、整改后易回潮”的特点,必须通过系统治理破解“发现难、管护难、长效难”。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治理需要“硬约束+软引导” 从基层实际看,河湖“四乱”的产生往往与三上因素有关:一是部分群众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足,将河岸滩地当作“边角地”“自留地”,利益驱动下出现占用、堆放等行为;二是河道沟渠点位分散、巡查半径大,单靠突击整治难以长期覆盖;三是少数问题涉及历史遗留或整改成本较高,若缺少政策解释和替代方案,容易引发抵触,影响整改进度和质量。因此,治理既要依法依规形成约束,也要把政策讲清楚、把利害算明白,推动主动整改,从源头减少增量。 影响——事关生态底色与安全底线,也是乡村治理能力检验 河湖治理成效,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和区域发展质量。环境层面,“乱堆”垃圾和固废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削弱水体自净能力;空间层面,“乱占”“乱建”压缩河道行洪断面,增加极端天气下的风险;发展层面,良好河湖生态是宜居宜业的基础,也是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和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支撑。对中都镇而言,把“四乱”整治做细做实,既是回应生态环境排查整治要求,也是检验河长制运行效能和基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重要上。 对策——全域排查建账、三级巡查联动、柔性执法与硬性约束并举 按照省、市、县三级对应的会议部署,中都镇将河湖“四乱”整治列为阶段性重点工作。镇河长办联合环保、执法及包村力量,对全镇河流、沟道、湖库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对照认定标准核查,形成问题台账,明确点位、类型和处置路径,实行“集中排查、立行立改”,做到发现一处、处置一处。 巡查机制上,中都镇构建镇、村、群众“三道防线”。镇级层面,将中都溪主河道划分为12个责任段,实行分段包干,由相关负责人带队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对垃圾漂浮、简易搭盖、围挡养殖等苗头问题,现场固定证据,当日推动整改并跟踪复核。村级层面,18名村级河湖长与108名保洁员开展常态化步巡,日常沿岸步行巡查不少于2公里,重点盯防背街小巷、田间地头等易倾倒点位,发现问题后快速上报,推动处置闭环。群众层面,通过便捷渠道鼓励“随手拍”监督,相关平台实行限时响应和办理反馈,提高社会参与度和治理透明度,形成共同监督的氛围。 在执法方式上,强调“先沟通、再整改、后处置”的递进推进。对巡查发现的搭棚、占用、违规围挡等问题,先入户宣讲政策,讲清危害与责任,配套书面告知并限期自拆,引导当事人算清经济账、安全账、法律账。对多数简易构筑物,优先通过自拆完成整改,尽量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对拒不配合、性质较重的违法建设,则依法依规联合执法,实施强制拆除并恢复河道行洪断面,明确释放“整改讲方法、执法有力度”的信号。 前景——从“清零”走向“常清”,关键在机制固化与源头治理 业内人士认为,河湖“四乱”整治不能停留在阶段性“清零”,更要建立防反弹的长效机制。下一步,中都镇需在三上持续推进:其一,推动台账管理常态化,完善复核验收与销号标准,确保整改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其二,强化日常巡查与汛期重点巡护衔接,将行洪安全作为底线指标纳入例行检查;其三,持续开展普法与科普宣传,明确“四乱”负面清单边界,引导群众从“要我改”转向“我要护”。随着河长制运行更精细、群众参与更广泛,岸线管护有望从短期整治转向长期治理。
河湖治理,治的是乱象,立的是规矩;中都镇推进“四乱”清零行动,表明了对部署要求的快速落实,也显示出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支撑的治理思路。守护一河清水,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只有把阶段性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让依法治理与群众参与形成合力,才能让“清水绿岸”真正成为可见、可管、可持续的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