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第九批湾区跨境纠纷案例:以规则衔接推动“软联通”,护航要素跨境流动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跨境商事纠纷频繁发生。如何在尊重三地法律制度差异的基础上,建立高效统一的纠纷解决机制,成为推动湾区一体化发展的关键课题。广东法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正是对这个问题的系统回应。 从规则衔接看,广东法院在处理跨境纠纷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全国首宗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裁决案反映了这一原则。该案中,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解决纠纷的意愿,标志着"港资港仲裁"制度从理论探索正式进入实践应用阶段。这一突破性进展为湾区内的跨境商事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 在管辖权冲突的处理上,王某甲诉澳门银某公司、吴某生命权纠纷案采用"先受理原则",对澳门法院已受理的同一纠纷不再重复受理。这一做法有效破解了三地法院因管辖权重叠而产生的冲突问题,避免了诉讼资源浪费,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 从机制对接看,澳门浩某公司诉香港瑞某公司船舶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广东法院探索了粤澳海事司法与执法协同的新模式。通过建立跨境协作机制,法院成功破解了跨境船舶扣押的难题,有力保障了湾区航道的安全畅通。这一实践表明,三地司法机构通过深化合作,可以有效应对跨境执行中的复杂问题。 此外,本批案例还涉及港澳法律的适用、认可和执行香港民商事判决的审查标准等深层次问题。这些案例的发布,推动了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软联通"的不断深化,为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法律适用体系奠定了基础。 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74万件,约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二。这一数字充分说明广东法院在处理跨境纠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广东法院连续出台三个三年行动方案,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重点,加快三地司法交流与合作,收效良好。 展望未来,广东法院表示将深入推动规则机制"软联通",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法律适用体系,打造更加趋同高效的涉港澳诉讼程序,建设更加多元便捷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这些举措将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从个案突破到制度创新,广东法院这批典型案例不仅为解决跨境纠纷提供了可行方案,更展现了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深层逻辑——在坚持"一国"原则下,通过司法实践探索实现"两制"优势融合。这种渐进式改革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奠定了制度基础,其经验对其他区域协同发展也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