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网络直播业态迅速扩张,一批不法分子将目标锁定于防范意识较弱的老年群体,假借“养生课堂”“亲情关怀”等名义开展所谓直播带货,实则通过虚假宣传与情感营销手段,向老年人高价推销保健品、理财产品等,形成新型涉老诈骗模式。
此类行为不仅直接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更对其心理信任机制与家庭关系造成长远负面影响。
问题背后折射出多重成因。
首先,老年人在信息接收与辨识能力上存在天然短板,易受“小礼品诱惑”“温情话术”等表层手段蒙蔽;其次,诈骗活动日益转向私域传播与封闭社群,取证难度大、追溯机制缺失,老年人往往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再次,现有法律中对“诱导式直播营销”尚未形成清晰界定与针对性罚则,平台审核责任亦有待加强。
该类诈骗的危害已超出经济范畴。
部分老年人因购买无效产品或误入投资骗局,导致积蓄损失殆尽,进而引发健康焦虑与家庭矛盾。
更值得警惕的是,伪科学内容的扩散扰乱了正规健康知识传播秩序,损害公共科普环境的公信力。
为此,武汉市人大代表建议从制度与技术层面双管齐下。
在法律层面,应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网络安全法》,增设针对诱导式直播诈骗的条款,明确行为认定标准与法律责任。
在平台监管方面,需建立涉老直播内容存证与追溯机制,施行单次打赏限额、强制冷静期及高频风险提示等功能,并严格主播资质审核与跨平台违规名单共享。
与此同时,社会协同防治体系的建设同样关键。
代表倡议依托社区、老年大学及志愿者组织开设反诈教育课堂,通过案例解析增强老年人防骗意识。
家庭成员的“数字反哺”亦不可或缺,应鼓励年轻一代协助老年人识别风险、使用权威信息渠道。
医疗及科研机构则应加大公益科普力度,以科学知识压缩伪科学生存空间。
展望未来,随着数字社会向纵深发展,针对弱势群体的网络服务需注入更多人文关怀与制度保障。
只有通过立法、技术、教育、家庭四位一体的系统治理,方能构建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真正实现“数字惠老”而非“数字欺老”。
保护老年人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涉老直播诈骗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上反映了法律制度、平台治理、社会教育等多个环节的不足。
只有通过完善法律框架、强化平台责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升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等多管齐下的综合施策,才能构建起有效的防护屏障。
这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推动,也需要互联网平台的主动作为,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让老年人能够安心享受网络便利,同时远离诈骗风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值得全社会持续关注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