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让群众在每个案子里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别让邻里情

话说在弥勒市有个村子,何某甲和何某乙这对堂叔侄,就因为修门前的路这点小事意见不合,从拌嘴升级到动手推搡,结果俩都倒在地上受伤了。经法医鉴定,何某乙伤得重些,是轻伤二级,何某甲则是轻微伤。本来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闹成了纠纷,结果因为这一拳就把民事问题变成了刑事案件。从此两家就像陌生人一样老死不相往来。 检察院接手案子后琢磨,虽说这案子小,但它牵涉到亲情、乡里关系还有大家对社会的期待。如果简单地起诉两家,可能一辈子都不得和好了;要是只想着和解,又怕让他们觉得打架没啥大不了的。最后检察院决定,得让法律有点温度,让这对叔侄还能当邻居。 为了这事,检察官找来了公安人员、社区调解委员会、村干部和辩护律师开了好几场圆桌会。他们白天去当事人家里听他们诉苦,晚上翻找政策和法律条文作为依据。检察官用乡里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道理来唤起大家的共鸣,还拿轻罪记录会影响子女政审来敲打他们。等法理碰上了人情,双方终于松了口:何某甲愿意认罚,何某乙也表示谅解,叔侄俩还想重归于好。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宽严相济的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的精神,决定对何某甲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案子在没有逮捕、起诉和判刑的情况下了结了。双方签了和解协议后握手言和,旁边的村民看了都直点头说:“这才是咱们乡里人解决问题的样子。” 这件事虽然小却反映了基层治理的大问题:司法能不能真正照顾到群众看重的面子和里子;轻微刑事案件能不能既把法律问题解决好又解开心里的疙瘩。检察院表示要把这类案件当成常态化治理的样板,在每一份司法文书里都写上“案结事了”,让群众在每个案子里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别让邻里情因为一次冲突就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