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南京桔子酒店出事儿了,有个叫钱先的哥们儿和女朋友住店的时候,居然碰到了个大麻烦。03分时候吧,钱先生他们正在亲热呢,突然听到外面传来电钻声。他冲上去喊停,结果对方非但没听,还把窗户推得更大了。这事儿让他太气了,赶紧给前台打电话,施工人员这才灰溜溜地走了。 时间一晃到了3月25日,钱先生实在忍不住了,在网上发帖说要去告酒店。他说自己要的根本不是钱,就是想让酒店有个好态度。以前他也找过华住集团还有南京的12345投诉过,可是一直没什么用。现在他手里有证据也有律师了,估计马上就要去法院递诉状了。 为什么道歉这么难呢?原来酒店方面说赔偿的钱肯定会给的,手写的道歉信也已经送到钱先生手里了。可是钱先生仔细一看这信落款的签名,觉得和那个施工员写的一模一样,觉得太敷衍了。他坚持要酒店盖个章写个正式的书面道歉。 除了这个,钱先生还提了个奇怪的要求,让酒店给他写个“12个月内身体功能无异常”的承诺书。酒店那边觉得这根本没法保证安全啊。还有一回协商的时候,酒店提议带他去三甲医院体检一下,结果因为钱先生要赶高铁回家处理急事就没去成。现在他更担心身体有隐患了。 法律上也说了隐私权是受保护的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酒店员工未经同意就开窗肯定是不对的。如果钱先生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精神受到了损害或者花了交通费误工费这些钱的话,法院通常是会支持他的索赔要求的。 其实入住的时候咱们得多注意点:反锁房门再加上遮挡窥视孔这两招得用起来;住进来之后最好检查一下窗户限位器有没有坏;要是真遇上了麻烦先拍照录像留下证据再去找人投诉或者报警。 这次事件后续怎么发展呢?钱先生打算两周内把诉状弄好交给法院。如果酒店还是死不承认不写书面道歉的话,法院说不定会直接判决或者调解。一旦判决生效了,酒店除了赔钱还得担惊受怕受行政处罚名声也得坏掉。 对咱们普通消费者来说这是个警示:隐私权不是随便选的东西是法律给咱们的权利;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别怕惹麻烦勇敢站出来维权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