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咱们聊点新鲜的——2024年10月,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的汤建彬律师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请吃饭。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就把这盘好饭给端到了国家法官学院的餐桌上。汤建彬律师结合自个儿办过近百起死刑复核案的经验,拿《昆明会议纪要》开刀,从律师辩护的角度好好给大家做了盘解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把这讲课的视频做成了光盘,分发给所有办案的律师学习参考。 为了帮大伙儿把毒品类的死刑复核案子办好,汤建彬律师把讲课的内容分成了15篇文章(视频还附在下面),分享给大家。这是第6篇文章,标题就是《多层上下家交易案件中死刑适用的司法考量与辩护空间》。 在毒品这类可能判死刑的案子里头,上下家交易跟共同犯罪这两种情况常常搅和在一起,搞得判死刑这件事特别麻烦。现实中,很多交易都是分好几层的,从源头卖家一直到中间层级再到终端买家,每个环节都有好多人掺和。 交易的数量通常是判不判死刑的重要参考。要是只看数量多了就马上判死刑,这就违背了现在严格控制死刑的政策。咱们国家现在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下,怎么合理用死刑、别让刑罚太重,这是司法和辩护工作最头疼的事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这类案子得把整个案件的事实都考虑进去再判刑罚。不过具体标准还得看实际情况定。比如有个10公斤毒品的三层交易案子,要是单一层级交易数量够大,要是按照每一层级上下家各判一个死刑的逻辑来算,可能会判3个人死刑。要是每个层级还有两个参与者数量都达标了,甚至可能会出现6个死刑犯的结果。 这种做法明显跟咱们严格控制死刑的政策对着干啊。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思路已经对这个问题变得特别谨慎了。比如有个案子范某寿和范某坤一起犯罪毒品数量巨大本来都该判死刑的最后只判了一个。 核心原因是上下家关系里的死刑指标得分开算——买家宋某某本来该判死刑因为立功就没判所以卖家那边只能判一个不是因为犯罪数量巨大就判两个。 永州那边也有类似的案子:有没到案的上家也有没到案的下家关键事实搞不清楚只能查出次要的事实最后也没判死刑这说明多层交易里要是关键的人没抓到核心事实没查清或者只查到次要的结合严格控制的政策要求就不能判死刑。 这给辩护工作留了不少空子。哪怕很多人建议判死刑也不是没有办法。律师可以从政策严格执行、指标合理分配、单一层级别重复判死刑、事实查清程度这些角度切入用最高院的裁判精神和相关例子给被告人争取改判机会。 总之多层上下家跟共同犯罪混在一起的案子里用不用死刑得守着严格控制的基本政策核心是层级间指标分好别让单一层级好多人重复判死。司法机关得把整个案子的情况、层级关系、证据什么的都算清楚精准判刑;律师也能围绕这些要点来辩护给被告人争取权益推动裁判公平公正。 汤建彬是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还是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的主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的研究员许昌学院食品与药学院的校外导师石嘴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专家顾问《食品药品案件办理手册》的编著者《刑事辩护教程》的核心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