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各行业广泛应用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电商领域出现了一种新型违法活动——不法分子用AI工具生成逼真的虚假商品破损、货物瑕疵图片,利用平台"仅退款"规则的漏洞,大规模实施恶意索赔。这个现象已引起相应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重视。 这类AI恶意应用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违法成本极低,不法分子无需真实购买商品,仅通过AI工具即可批量生成虚假证据,几乎不产生经济成本。二是作案手段批量化,利用AI的自动化能力,违法分子可在短时间内对大量商家发起恶意索赔。三是识别难度大,AI生成的图片与真实图片高度相似,平台审核人员和商家难以快速辨别真伪。 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多个上。电商平台制定交易规则时,过度保护消费者权益而防范不足,"仅退款"机制在缺乏有效验证的情况下反而成为被滥用的工具。平台在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上投入不足,缺乏针对AI生成内容的识别能力。此外,涉及的法律制度对新型违法形式的规范存滞后,治理手段需要完善。 这类恶意应用的危害是多上的。商家既要承受经济损失,又要投入大量时间和成本维权,面对AI伪造的"证据"举证难度大幅上升。平台虽然短期内可通过赔付维持消费者信任,但长期来看会侵蚀信用基础。对整个市场而言,恶意索赔破坏了公平交易秩序,损害了市场信用体系,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建立多层次的治理体系。电商平台应加大技术投入,开发AI生成内容识别工具,建立更严格的证据验证机制。平台应优化交易规则设计,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建立更科学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快推进法律制度创新,明确AI恶意应用的法律责任,建立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同时应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电商平台、技术企业、消费者组织等多方参与,形成共同治理的合力。 从长远看,这一现象反映了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如何在发挥新技术优势的同时,有效防范其被滥用的风险。这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完善和社会共治,不断提升数字经济的治理水平。
数字技术发展越快,治理能力就要跟进得越紧。对生成式技术的应用,既要鼓励创新,也要以更严格的规则、更有效的识别手段和更顺畅的协同机制守住底线。让守法者安心、让投机者无可乘之机,才能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为数字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