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伙儿提个醒:买车前先去车管所查查车是不是被抵押了

周勇拿着合同找王刚,要他签个字,好让王刚在自己这拿点钱度过难关。王刚以为只是当个担保人,哪知道签了字这事儿就变了样。后来车被周勇偷偷卖掉,几经转手,最后落到了四川的李东手里。这事儿闹到派出所,警察查了一圈说这是经济纠纷不归他们管。李东生气了,直接在合同上把自己的名字填上,跑到法庭告王刚,非要把钱退回来。法官判了:这根本就不是买卖关系。原因有三个:第一,李东没给王刚钱;第二,车也不是王刚亲手交给他的;第三,双方根本没有买卖的真实意思。就因为少了这几条,法院直接把李东的要求给驳回了。其实按照法律规定,抵押车是能卖的,只要通知一下抵押权人就行。但周勇既没通知担保公司,也没提前还钱,这事儿本来就很危险。给大伙儿提个醒:买车前先去车管所查查车是不是被抵押了;让原车主把贷款结清再过户才放心;签合同时三方最好当面把价格和交付方式谈清楚,别留空白栏让坏人钻空子。千万别让事后随便填个名字的合同,变成别人逃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