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盖完就被强拆还要罚款

各位老乡别急着拆自家的老房子。空心房其实也不是一天变成这样的,都是村民们进城务工、老人离世、户口迁走这些情况叠加在一起造成的。过去觉得“一拆了之”最简单省事,可宅基地是归村集体的,房子还是村民个人的东西,法律不可能随便让人把地给强收走。为了让老宅重新焕发生机,这里面有三个合法的路子可以走。 第一种叫有偿退出。那些已经变成了城镇户口的人,只要跟村委会商量好,可以把宅基地还给集体。这个过程只要三步:自己主动申请一下,村里评估个补偿金额,然后签个协议就行。补偿多少各地不一样,但都得让农民心甘情愿地接受。退出后土地可以复垦或者留着备用,既能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问题,村民自己还能拿到一笔钱。 第二种是盘活利用。如果还想留在村里发展创业,可以把老房子改成民宿或者茶室。只要不违背当地的土地规划,去办个农房经营许可就可以了。合作的方式挺灵活,自己住自己打理也行,把房入股给旅游公司也没问题,或者整栋出租给搞创客的人也可以。租个20年以上的合同是不被法律保护的,租房协议里得把维修、续租这些细节写清楚,免得以后扯皮。只要运作得好,一栋老宅一年收个几千到几万块租金是常事,旺季的时候一间房一晚能卖到四五百块钱。 第三种是同村流转。村里还有想要盖房子却没地的人家,可以把这户人家不用的空心房买过来。买卖双方签个合同报给乡镇备案就行了。买家要是想翻修重建,必须先拿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不动产权证才行。 不过这一切都得有个前提:所有的操作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里进行。新农村建设土地指标本来就很紧张,有人铤而走险买卖宅基地指标结果肯定会很惨:房子没盖完就被强拆还要罚款;超占的面积得补缴税款;违规的流转合同无效、押金也拿不回来。 总之只有把规划设计做好了、审批手续办妥了、证件齐全了、村民自己愿意配合了、合同内容规范了,老宅才能真正活过来。否则就是折腾半天等于白忙活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