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全国首部旅游业融合条例 以法治创新推动文商旅体高质量发展

问题——旅游业“融合”进入深水区,规则供给亟需跟上。近年来,成都旅游市场热度持续走高,演艺经济、夜间消费、赛事活动、美食体验等多点带动,城市吸引力与消费活力不断增强。另外,旅游与文化、商业、体育、交通、教育、康养等行业加速交织,消费需求从“看景点”转向“买体验”“要场景”,产业收益也从单一门票经济转向多元复合模式。面对这些变化,原有制度框架施行时间较长,部分条款难以覆盖跨业态协同、复合场景治理、要素融合配置等新问题,影响资源统筹、项目落地和服务标准提升。 原因——产业变革与城市目标叠加,倒逼制度创新与精准立法。一方面,“文旅+”和“+文旅”推动旅游从单一行业加速转向城市综合产业组织方式,传统以景区、旅行社为核心的管理思路需要转向全链条治理。另一方面,成都提出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对高质量供给、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提出更高要求。如何不简单重复上位法的前提下,围绕融合发展中的堵点痛点给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成为立法的关键着力点。《条例》坚持“小切口、小而精”,以“融合”为主线,回应市场变化与城市治理需求。 影响——以“四个融合”完善制度框架,推动全场景、全链条升级。《条例》共6章32条,构建起以规划建设为基础、业态发展为路径、支持保障为支撑、服务管理为关键的制度体系,层次清晰、责任明确。其主要价值体现在:一是把融合发展从倡议转为制度安排,促进跨部门统筹与要素集成,提高项目建设与资源配置效率;二是为新消费、新业态提供规则指引,强化文化、商业、美食、体育、音乐、工业、农业、教育、交通、康养等领域与旅游的联动,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三是以法治方式夯实服务质量与市场秩序,推动供给侧提质增效,增强城市旅游的国际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提出鼓励低空资源开发,支持将婚恋等生活要素融入旅游产品与服务,体现对新场景、新需求的前瞻布局,有助于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对策——突出制度执行力,形成“规划牵引+场景落地+治理协同”的工作闭环。法规落地关键在执行。《条例》实施后,主管部门需要在三上持续发力:其一,强化规划引领与空间统筹,把文商旅体融合项目纳入城市更新、交通组织和公共服务配套,推动“点上爆款”向“片区联动、全域提升”转变;其二,完善要素保障与政策协同,围绕土地、资金、人才、数据、品牌、公共文化资源等关键要素形成组合政策,提高企业参与融合项目的可预期性与获得感;其三,提升服务管理与综合监管能力,针对夜间经济、演艺活动、大型赛事、低空体验等新场景,完善安全管理、应急响应、价格与信用监管、游客权益保护等机制,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全程管理”升级。 前景——以法规为牵引释放“乘数效应”,推动成都从热门目的地走向世界级目的地。《条例》施行,标志着成都旅游业进入法治引领、融合驱动、品质提升的新阶段。随着制度效应逐步显现,成都有望三上形成新优势:一是高品质供给更加丰富,城市“可游、可购、可赏、可赛、可学、可养”的复合体验加快成型;二是国际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更好满足多语种、多支付、多渠道、多类型客群需求,增强全球传播力与品牌识别度;三是产业带动效应继续增强,通过“文旅+百业”带动就业、促进消费、提升城市能级,形成内需扩大与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旅游业融合发展既是市场选择,也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考验;以地方立法回应产业变化,是把“流量”转为“留量”、把“热度”转为“品质”的关键一步。条例落地重在执行与协同:只有把制度安排落实到项目推进、场景运营和服务细节中,才能持续释放城市文旅综合价值,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