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15层楼房突然出现福建泉州安溪县虎邱镇的农村山边,成了网络热点。这栋被称为"大金楼"的建筑看起来和城市小区没什么两样,配备电梯和车库,刷新了人们对农村建筑的印象。 大金楼是由当地周姓家族多户人家联合建设的。70岁的周先生介绍,大约10年前,家族内多户人家拆除老房后都需要重建,于是向镇里申请了数百平方米的地基,采取联合建楼的方式。最终建成的楼房共15层,其中地下两层是车库,一楼可用于商业,二楼到十二楼每层两套住房,共22套。每套房屋面积约200平方米,户型相同。 这种建筑形式容纳了一个庞大的家族。周先生说,从叔叔辈到孙辈,楼内已形成四世同堂的格局,共有100多名家族成员。虽然平时因为工作生活分散,楼内只有二三十人居住,但每到春节,全家人返乡团聚,楼房就热闹起来。周先生对这种居住方式很满意,认为楼内空气清新,邻里关系融洽,既保留了传统家族文化,又满足了现代居住需求。 大金楼的出现反映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的变化。虎邱镇政府工作人员解释,大金楼建设于10年前,当时允许多户人家共用一个地基进行联合建设,因此建筑可以相对较高。在当时的审批框架内,这栋楼属于合规建设。 但随着农村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推进,政策已经调整。安溪县政府在2023年4月印发的规定中明确,农村单户独栋、并联或联排式自建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5米;多户联合建设三层以上住宅的,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250平方米以内。这标志着农村建筑管理朝着更加严格、规范的方向发展。 大金楼事件有其现实意义。一上,它反映了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家族聚居的传统需求;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农村建筑管理在不同时期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如何在保护农民建设权益与维护城乡规划秩序之间找到平衡,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从管理层面看,主管部门对大金楼的审批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地基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层数和高度审批。这种分工表明了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但也提示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性和一致性。
一栋引发围观的高层民居,表面是乡村建房的"新景观",深层则是城乡发展阶段变迁下的治理课题。回应公众关切,既要尊重农村改善居住条件的合理诉求,也要以更清晰的规则、更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更透明的审批流程,把住房安全与公平秩序守住。让乡村建设回归规范与品质,才能让"住得更好"的愿望真正落到可持续的现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