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就把平衡车这类滑行工具归到了没路权的行列里,明确不允许它们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2021年上海发生了一起惨剧,有个骑行者擅自闯到了机动车道上,结果被撞身亡。2022年杭州滨江区也有一起事故,一个骑平衡车的人撞到了电动车,导致对方重伤。 就在2022年2月初,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也发生了一起事故。当事人王某骑着电动平衡车过马路时没看路,直接切到了机动车道上,结果把一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给撞了。王某当时就摔倒在地受了伤,车也撞坏了。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宁区大队处理了这起事故。他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认定王某负全责。民警在通报里说,平衡车既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这种东西靠重心来控制,最高时速能跑到20公里以上,但它连转向灯和刹车灯都没有,在大马路上跑很容易出事。 因为这类工具不在道路交通管理体系里,所以出现了好多问题。比如商家总把平衡车吹成“代步神器”,故意不说清楚法律风险;还有一些青少年根本不懂交通规则;再加上有些城市的监管跟不上趟。 南京这一次判定王某全责,是在向大家传达一个很明确的信号:不管是哪种新型代步工具,都得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使用。现在是智慧出行的时代,相关部门得赶紧完善管理体系,生产厂家要把安全警示做好。每个人都得记住:马路不是游乐场,安全红线绝对不能碰。只有大家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技术创新一起提高了,才能真正筑牢城市交通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