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体育学校公告解除失联员工聘用关系 依法规范用人管理引关注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日前通过官方媒体发布的一则辞退公告引发社会关注。

公告显示,该校职工吴侯仲因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校方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12月31日起终止聘用关系。

根据调查,此次人事处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该校负责人表示,在作出决定前已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当事人,并履行了完整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郑州市体育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中等职业教育和初中基础教育的双重职能。

作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人事管理历来规范严格。

此次事件暴露出个别职工职业操守缺失的问题,也反映出事业单位在人员动态管理方面仍需加强。

业内人士分析,此类事件在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背景下具有典型意义。

随着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全面实施,全国事业单位逐步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

但部分单位仍存在"重招聘轻管理"现象,对在编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履职监督有待强化。

法律专家指出,该案例具有多重警示价值。

一方面提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契约精神,另一方面也要求用人单位完善日常管理制度。

特别是在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质量,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机制尤为重要。

从长远看,此次事件或将成为事业单位优化内部治理的契机。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入推进,预计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更加精准的考勤系统和预警机制,同时加大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涉及众多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依法依规处置长期失联职工的做法,既是对制度的坚守,也是对责任的担当。

这提示我们,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只有严格遵守规则、认真履行义务,才能构建更加规范有序的工作生态,推动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