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友,大伙儿都知道嘛,结婚又没有领证,这种事儿挺让人挠头的。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那边就放出了个关于彩礼返还的大新闻,案子发生在2026年03月17日,大家关注一下吧。这事儿其实跟咱们老百姓过日子挺贴近,到底要不要退钱?判下来了。 咱们就拿王先生和孙女士这事儿来说吧,这俩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谈着谈着情投意合,王先生就把20万块钱的彩礼给送过去了。按当地风俗把婚礼给办了,孩子也生了个女儿。结果没成想,过了四年,两个人因为点事儿掰了。王先生就气不过,直接把孙女士给告了,非得让她把那20万块钱还回来。 法院最后咋判的?新华社记者魏哲哲报道了这个事儿。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光因为没领证就让女方把钱全吐出来,这不公平。毕竟俩人已经一块儿过日子四年了,而且还有孩子。在这段时间里,男方给的彩礼钱大部分都花在家庭日常开销上了。女方把孩子养大、经营家庭也是付出了不少辛苦。 最终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请求。负责这事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也说了,以后类似的案子也得这么办。法律不支持那种为了钱才结婚的买卖行为,更不能把彩礼当成是能随便退的投资。毕竟大家都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有了共同的家,这会儿关系断了还想着要钱要回去,那法律肯定也不答应。这样做就是为了讲诚信,把双方的利益平衡好。 再说说这个稿子是谁弄的?是新华社微信公众号综合人民日报的报道写出来的。文章的终审是邓世芳老师,初审是周桂杰老师,编辑是黄志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