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节日期间是群众消费和生活成本集中上升的时段,困难群众对基本生活保障的依赖度更高。
受冬季低温、取暖支出增加以及节日期间临时性用工与收入波动等因素叠加影响,部分低收入群体、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街面临时遇困人员的生活风险上升,保障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面临更高要求。
原因:一方面,冬季取暖、食品等刚性支出占比提升,尤其北方地区低温持续时间长,取暖成本更为突出;另一方面,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增加、突发疾病和意外支出概率上升,可能导致部分家庭短期陷入困难;同时,部分群众对政策知晓度不高或因手续、材料准备等原因造成申领延迟,客观上需要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主动发现能力。
价格波动也是重要变量,若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阶段性上涨,将直接挤压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空间。
影响: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关系民生底线与社会稳定。
救助资金能否按时足额到位,决定了困难群众能否稳定过节、平稳过冬;临时救助能否“快、准、到”,决定了突发困难能否得到及时托底;取暖救助是否覆盖到位,直接影响冬季安全与健康风险。
对街面临时遇困人员而言,救助管理、巡查救助、临时避寒场所等保障力度,关系到人身安全与基本生活权益的落实。
对策:围绕节前节后保障重点,民政部明确将加大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力度,确保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及时足额发放,并鼓励有条件地区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前已印发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以更实举措落实“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在扩围增效方面,民政部门将指导地方把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减少遗漏;对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提高政策可及性。
临时救助方面,将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落实“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要求,突出应急、过渡、衔接、补充功能,缩短救助响应时间,提升救助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资金保障方面,民政部、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增强地方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部分地区已通过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体现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保障思路。
在风险防控方面,将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密切关注物价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强政策对冲价格波动的能力,形成“监测—预警—响应”的闭环。
针对冬季取暖突出矛盾,民政部指导北方地区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措施,缓解过冬取暖困难。
初步统计显示,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将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相关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用于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推动救助从“保基本”向“更精准”延展。
对街面临时遇困人员的保障同样同步加强。
民政部自2025年10月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已连续开展多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累计救助各类街面临时遇困人员19.3万余人次,组织街面巡查人员20.6万人次,调配救助车辆近5.2万台次,发放御寒物品和食物10.1万件,设立临时避寒场所、临时救助点、求助引导点3.9万个,通过巡查发现、及时转介与多点安置相结合,织密冬季救助服务网络。
前景:随着救助资金提前下达、救助范围适度扩展、流程进一步优化,以及动态监测和物价联动机制的健全,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确定性将增强。
下一步关键在于提高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精准度:既要确保资金发放“不断档”,也要让临时救助“跑得快”、取暖救助“兜得住”、街面救助“找得到”。
在此基础上,推动救助政策与就业帮扶、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协同衔接,形成更加稳固的综合保障体系,将有助于把阶段性帮扶转化为可持续的风险防控能力。
春节期间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民政部门通过提前下拨资金、优化救助流程、扩大救助覆盖面、创新救助方式等多管齐下的举措,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网络。
这些措施不仅确保了困难群众在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更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护。
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救助力度的持续加大,我国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也将得到更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