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正处在从分业经营走向综合经营的转型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持牌金融控股公司已达12家,另有超过80家具备金融控股特征的集团企业。集团化经营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也带来控制权失序、风险跨机构传染等新挑战。
金融集团本身并非风险来源,真正的隐患在于失序的控制权和失效的隔离机制。借鉴国际经验,关键是把集团监管从“看单体”转向“管控制、管并表、管隔离”,用制度约束权力边界、强化风险隔离,在综合经营新阶段夯实金融安全基础。
我国金融业正处在从分业经营走向综合经营的转型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持牌金融控股公司已达12家,另有超过80家具备金融控股特征的集团企业。集团化经营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也带来控制权失序、风险跨机构传染等新挑战。
金融集团本身并非风险来源,真正的隐患在于失序的控制权和失效的隔离机制。借鉴国际经验,关键是把集团监管从“看单体”转向“管控制、管并表、管隔离”,用制度约束权力边界、强化风险隔离,在综合经营新阶段夯实金融安全基础。